全国“两会”将近,关于“大部制”的讨论逐渐升温。坊间甚至流传着“大部委”的各种版本——合并农林牧副渔和水利部部分职权,组建“大农业部”;合并交通部、铁道部和民航总局,组建“大交通部”……
“大部制”之所以引起众目关注,无非在于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存在诸多显而易见的弊病,公众一直以来有着各种牢骚。一方面“切得过细”,以农业为例,果实长在草上归农业部管,长在树上归林业部管、长在水里则归水利部管,不利于统筹管理;另一方面又“管得低效”,由于现实中权限切割不可能泾渭分明,经常出现监管者缺位、错位或越位的困境,导致“8个部门管不好一头猪”的尴尬。
理论上说,“大部制”将整合相关、相近职能部门职权,不仅降低行政开支,更能减少协调成本,提高行政效率。国际上,发达国家的内阁组成部门一般在11~18个,远少于我国目前的28个。然而,鉴于国情以及此前数次机构改革出现的“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的惯性反弹,对“大部制”改革,我们切不可过于乐观,低估了前方的诸多困难和阻力。
其一,部门合并是一种权力和利益的重组,如何“说服”既得利益者“放弃”现有的势力范围,将是一个复杂的博弈过程。计划框架下的渐进式市场化改革,使得诸多部门同时拥有了计划之权和市场之利。纵观当前,一个部门或系统往往约等于一个完善的“产业链”——源头是行政性垄断的权力支撑,中下游则是“灿若繁星”的挂靠产业和中介结构,形成蔚为大观的“权力部门化,利益集团化”格局。这也正是新华社去年在六中全会前夕提出“要抑制和防范特殊利益集团”的现实背景。
对此,一方面,我们不能指望所有部门都心怀大局意识,主动交出权力和固有利益(事实上,这将是一个充斥着或明或暗的讨价还价声的漫长过程)。另一方面,如何谨防新组建的大部门产生新的部门利益冲动,变以前各“小部门”的“分利益”为更强势的“大部门”的“合利益”?这是一个短期内就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
其二,即使我们战胜了“部门利益”这个最大的阻碍,新的“大部委”如何实现1+1>2?大部制之“大”,在于一“小”一“大”:优化后的政府变“小”,而提供公共服务的产出变“大”、效率变高。某种意义上说,“大”的目的是“小”——以大部制打造高效精干的服务型小政府。我们希望:新的大部委并非原先各小部委“相加”的“紧缩版”,而是“删减版”,即原本重合、抵牾的地带须缩减;合并之后,不能行政成本1+1≥2,行政效率却1+1≤2。部委整合,不只是量变,更应是质变;不只是简单的物理变化,更应是化学变化;不仅要做“减法”,更要做“乘法”。
很显然,欲达上述目的,除了决策层的科学设计、精心部署、审慎推进,相关部门的“自觉配合”,来自行政体制之外(人大、公众和媒体)的监督更是万万不可或缺。(徐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