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山西“三亿局长”涉贪案 须警惕小吏大贪(图)

2011年09月16日09:58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郝鹏俊 矿井名单 小吏 山西临汾市 蒲县 偷税罪 煤业有限公司 煤管局

从违规生产到贪腐大案

有人说,如果郝鹏俊不是一个政府官员,他无疑是一个成功的商人。但是如果他没有手中的权力,他的从商之道还回取得如此成效吗?这是一件需要思考的事情。

2008年9月8日,山西临汾发生襄汾溃坝事件,临汾市所有矿山企业停产整顿、排查隐患。但有着多年"管煤经验"的郝鹏俊极其自信地认为这只不过是又一次例行公事的整顿,他多年来维护的上下关系完全有能力应对这个小小的"麻烦",所以他所属成南岭煤矿并没有停工,而这也由此拉开了郝鹏俊覆灭的整个前奏。

同年9月17日,蒲县纪委书记樊奋强带领纪委和公安带突击检查成南岭煤矿,现场发现大量存煤,成南岭煤矿被查出涉嫌违规生产。而在随后的调查中,成南岭煤业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于小红供出,郝鹏俊夫妇是煤矿实际控制人。国务院调查组和临汾市纪委震怒了,他们迅速做出决定:要求蒲县县委、县纪委立即查处、坚决查处成南岭煤矿违规非法生产和该矿实际控制人郝鹏俊的问题。由此山西煤焦领域反腐"第一案"开始浮出水面。

2008年10月18日,郝鹏俊被双规,次日于香婷、于小红、郝鹏俊的儿子郝丽阳被从北京押回。2009年1月郝鹏俊被刑事拘留,2月被煤管局取保候审。随后,临汾市纪委介入,同时成立联合调查组。2009年6月中旬,郝鹏俊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同年9月16日,蒲县检察机关以郝鹏俊涉嫌偷税罪,非法采矿罪,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非法买卖爆炸物品罪,挪用公款罪,贪污罪六项罪名向蒲县法院提起公诉。

经过两次公开开庭审理之后,2010年4月16日,蒲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偷税罪、非法买卖爆炸物品罪、挪用公款罪、贪污罪四项罪名分别判处郝鹏俊有期徒刑六年、十年、十三年和十四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郝鹏俊的妻子、蒲县民政局原副局长于香婷犯逃税罪、非法买卖爆炸物品罪被判有期徒刑十三年。同年8月,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二审判决,维持了一审对于郝鹏俊及其妻子于香婷的刑期判决。

如今,郝鹏俊的财富神话早已经轰然坍塌,但是他的创富过程本身却充满了玄妙。

有人说,如果郝鹏俊当年没有执意顶风生产,也许不会这样匆然垮台。这是一个无法准确预料结果的假设。因为从查处违规违法生产到牵出山西煤焦领域贪腐第一案本身就是一个充满戏剧性的过程。

从1993年购买两个采矿证第一次违纪到2008年9月案发,15年时间内郝鹏俊参与开办煤矿的事情蒲县人皆尽知,但直到15年后才由郝鹏俊案件调查组揭露出来。在长达15年的时间里,郝鹏俊何以屹立不倒?

事实上,郝鹏俊与当地官员的交恶情况是出了名的,但是他在与蒲县官员四处交恶的氛围中依然能够畅通无阻,多年不倒,实在是一件令人意外的事情。

还有一个更加令人意外的事实,2003年至2006年,因为偷逃税款,国税、地税部门曾4次对成南岭煤矿作出过行政处罚,但司法部门对煤矿负责人的刑事责任追究结果却始终无从知晓,而成南岭煤矿也始终没有在这一过程中暴露出煤矿实际掌控者的身份。

蒲县老百姓的一个说法是:"都知道"郝鹏俊"上面有人"。而事实上,在郝鹏俊落马之前,山西省纪检监察机关曾多次对其违规行为进行查处,但是每一次都是不了了之,一直到国务院调查组亲自督办,省市纪检委的配合下,郝鹏俊的官煤财富才被彻底打破。

也许,对于山西的煤焦反腐领域来说郝鹏俊一案远远没有结束,2010年10月,山西临汾市洪洞县一对普通民警夫妇被杀后,牵扯出的是三个子女均在美国上学以及身后的大笔巨额财产。同样是洪洞县2007年"黑砖窑事件"后,中纪委在查办公职人员的渎职问题时发现,洪洞县广胜寺镇派出所所长刘林忠名下有3.7亿元的存款。而在洪洞街头,一座豪华酒店被称为是某现职警察经营,而该警察名下曾有过修理厂、搅拌站和煤矿。小吏大贪越来越成为一种需要警惕的腐败现象。

如今,郝鹏俊在蒲县城北的这所幽僻小院随着他的匆匆落马已经鲜有人问津了。初秋的吕梁山南麓略显凉意,在凄清的夕照中这座鹤立鸡群的奢华建筑再也无法显现昔日的富有和权贵了,淡寡的阳光涂抹在这幢空无一人的别墅上,一派落魄和破败。(记者张华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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