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山西“三亿局长”涉贪案 须警惕小吏大贪(图)

2011年09月16日09:58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郝鹏俊 矿井名单 小吏 山西临汾市 蒲县 偷税罪 煤业有限公司 煤管局

从仕途到"钱途"

2010年8月,山西省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郝鹏俊一案作出终审判决,判定郝鹏俊因犯逃税罪、非法买卖爆炸物罪、挪用公款罪、贪污罪,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其妻子于香婷也同时获罪有期徒刑13年。

被捕前,郝鹏俊任蒲县煤管局党组书记一职,其妻子于香婷是县民政局副局长,他们的儿子是县公安局经侦支队民警。

郝鹏俊是一个土生土长的蒲县人,出生在蒲县太林乡河底村。这是一个顺着山脉走势形成的自然村,当时整个村子不到10户人家。早年间这里因交通不便,生存环境恶劣,近邻们逐渐搬离了村庄,只剩下四五户人家以种地和放牛为生。郝鹏俊姊妹兄弟6人,他在家中排行老三,上有两个姐姐,下有一个妹妹和两个弟弟。在当时这个只能靠天吃饭的山沟里,郝鹏俊是全家人勒紧裤腰带供出去的第一个高中生。

1968年,18岁的高中毕业生郝鹏俊获得的第一份工作是太林乡水利员,这在当时是很荣耀的,因为他最终走出了山沟吃上了"公家饭"。

1976年,蒲县调整村镇干部,郝鹏俊担任薛关镇镇长一职,当时他只有26岁,是蒲县全县最年轻的科级干部,很多人都对他的未来仕途充满希望,郝鹏俊也同样信心满满。

5年之后,郝鹏俊出任蒲县社队局副局长,1987年,蒲县组建煤管局,郝鹏俊调往该局工作;1991年又调往新组建的地矿局任局长;2002年任蒲县安监局长,2003年又调任蒲县煤炭局局长。2005年,因蒲县发生一起严重煤矿安全事故,郝鹏俊被任上免职,次年10月又复任蒲县煤炭局党总支书记直至被捕。

与郝鹏俊共过事的一些工作人员称,郝在工作能力上是一把好手,工作作风雷厉风行,要求严格,而且非常直爽,即使在一些极其细微的工作事务上也会具体负责,亲自动手。

也有人证实,郝鹏俊在蒲县煤焦领域的确是一个佼佼者,他熟知蒲县的资源分布,也懂得煤炭领域的一整套生产流程和先进技术。2000年前后,蒲县几乎所有煤矿全部是人工采掘然后用农用三轮车出煤,根本没有机械开采,而成南岭煤矿在全县率先采用机械开采,皮带运输,效益显著。在它的带动下,蒲县大部分煤矿才采用了这种较现代化的煤炭开采方式。尽管事后证实成南岭煤矿是由郝鹏俊实际控制,但这也透露了郝在煤炭产业发展上的一点眼光。

正是因为这种种缘故,在1991年以后的16年间,郝鹏俊换了3个单位,却一直担任着一把手。而这16年间,郝鹏俊历任地矿局局长、安监局局长、煤管局局长,他的工作业务范围也始终没有脱开过资源行业,这让他对蒲县这片1510.61平方公里土地上的任何一块煤田的分布和储量有着了然于心的捻熟,也让他深谙煤炭生产开采行业在政策环节上所要把控的每一个细节和每一条捷径。

有人说,如果郝鹏俊不出事,他也许会成为一个专家级的煤炭干部。但是十几年来一直没有升迁的科级身份让他最终将自己的全部追逐从"仕途"转向了"钱途",而他的三任局长身份也让这种追逐变得简单而且迅捷--从2000年借款开始真正经营南岭煤矿到2008年10月份被双规,8年时间郝鹏俊获利数亿,房产遍及北京、海南等地,多达38处。

从管煤到"煤官"

郝鹏俊有意识地向"钱途"靠拢最初始于1993年。从1993年到2008年15年间,郝鹏俊完成了对蒲县最好的一座煤矿--南岭煤矿的巧妙取得,苦心经营到获利数亿,也最终迎来了自身的彻底覆灭。

据蒲县有关部门的一份材料显示:1993年,郝鹏俊利用担任蒲县地矿局局长的身份,花2万元,以张保喜的名义买到两个采矿许可证,其中一个是张公庄村后沟洼煤矿的采矿许可证。

1997年,后沟洼煤矿被山西省列入关停矿井名单,郝利用自己担任地矿局局长的职务之便向有关部门提供虚假资料,以后沟洼煤矿接替井的名义,获得成南岭煤矿采矿证,其时南岭煤矿井田面积仅为2.16平方公里。1999年郝鹏俊再次利用他的地矿局局长身份将南岭煤矿违规扩界到4.76平方公里,扩容一倍有余。同年,他找到蒲县太林乡西开府村支书乔银喜,表示要在牛上角驴驹沟打煤窑,双方商量好占地问题后,达成了口头补偿协议。

2000年3月,郝鹏俊和于香婷夫妇找到于香婷的弟弟于小红,请他出面开办成南岭煤矿。此时的郝鹏俊对于自己身处的地矿局局长身份还是有所顾忌的,他希望这个有着亲戚关系的农村人能够走到前台成为他们幕后操控的一块屏风,当时他们给于小红的待遇是每个月5000元的工资,赚钱后另有好处。

事后于小红呈述说,郝鹏俊夫妇开车带路,自己开着他的三轮车,车上放上了生活用品和帐篷,到达蒲县太林乡牛上角村后,就组织工人搭帐篷、盖房子。郝鹏俊联系山东籍的矿工队开始打井口,凭借地矿局局长的面子,赊来了价值35万多元的矿山设备,可还是缺资金,于香婷就找到其妹夫高海宾借了40万元……于是党政干部郝鹏俊的煤矿就这样红轰轰烈烈地开工了。

2002年,成南岭煤矿顺利出煤。但是,当时的煤炭市场还较为低迷,蒲县全县年产煤仅30万吨,采煤技术非常落后,以掘代采,回采率只有15%,资源浪费严重,成南岭煤矿在这一过程中勉强经营。但尽管如此,到当年年底,郝鹏俊赊来的35万多元设备款以及妻子于香婷筹借的40余万借款依然全部还清。

2003年,郝鹏俊出任蒲县煤炭局局长,这一职务的获得让他彻底打开了成南岭煤矿的经营局面,他不断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为成南岭煤矿大开种种方便之门。2003年5月,郝鹏俊借部分煤矿安装瓦斯监控设备之机,将13万元矿用监控电缆转供成南岭煤矿使用,而此笔款项经他签字后一直由煤炭局垫付。同年11月,郝鹏俊代表成南岭煤矿与江苏徐州矿务局孟煤项目部签订合作开采合同书,而10万元设计费也由蒲县煤炭局财务支付。

2005年,因蒲县5.20矿难的发生,郝鹏俊的煤管局局长一职被免,次年复任煤管局党组书记一职,尽管不再分管具体事务,但是郝鹏俊通过多年来担任三个涉煤要害部门局长的身份积累了雄厚的人脉资源,办起事情依然得心应手,畅通无阻。经法院查明,仅民爆物品一项,在2006年至2008年之间,郝鹏俊通过个人关系,成南岭煤矿采用夸大需求、重复申请等方式,超限额购买炸药65.5吨、雷管20万枚,并将这些危险物品藏到矿井下面,这与相关管理规定严重不符。

正是在这种特殊身份的庇护下,成南岭煤矿一路猛进,到2008年,这座由当初几十万元借款投资的窑口子,已经发展成一个六证齐全、总资产5285万余元、净资产1700万元、职工500多人、年产30万吨原煤的中小煤矿企业,而郝鹏俊本人也成为了当地最成功的煤老板之一。

但是,这是一个满身布满阴霾的"商人",他的成功充满了权力的阴影。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返回顶部文章来源: 中华工商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