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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费警示
北京食品安全办发出食物中毒预警
超市食品店禁售亚硝酸盐
本报讯(记者廖爱玲)昨天,北京市食品安全办发出夏季食物中毒预警,食品添加剂经营者严禁向餐馆、个人出售亚硝酸盐。
亚硝酸盐极易引发食物中毒。市食品办要求,食品添加剂经营者要对国家公布的食品中可能滥用的添加剂建立销售台账,查验购买者的营业执照、相关许可证并留存复印件,严禁向个人、餐饮服务单位出售亚硝酸盐、硝酸盐等食品添加剂、调味料。农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小商品批发市场、日用百货和食品商店、超市一律不得经营上述食品添加剂、调味料。
市食品办人士介绍,亚硝酸盐可以在熟食、肉制品、腌制品中限量使用,而一些不法分子会把亚硝酸盐作为食盐食用,很容易引发中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