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深度反腐须突破“利益关系”瓶颈

2011年03月07日17:06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惩治和预防腐败 利益关系 廉政文化 反腐工作 基层腐败 小金库 体系建设 反腐败工作 一把手 党内

权威专家详解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深度反腐须突破“利益关系”瓶颈

“两会”前夕,2010年度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重点抽查工作部署会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何勇在此次会议上强调,要充分认识做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求真务实的作风,扎实做好2010年度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重点抽查工作。

当前反腐败工作的成绩与困境有哪些?此次会议对今年的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会带来哪些影响?记者就此与著名反腐学者、中央党校教授林喆展开对话。

制定反腐败法时机已经成熟

记者:此次会议提出,“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我们党在认真总结历史经验、科学把握反腐倡廉建设规律基础上,提出的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的重要举措,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居于全局和战略的地位,是全党必须抓好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请您分析一下目前“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建设情况。

林喆:早在2005年年初,中央就颁布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2008年印发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把这一任务完成的时间表明确为2012年建成反腐败体系。

2009年被认为是中国反腐败制度建设的攻坚之年。中央颁布了历年来最为密集的制度化、规模化防腐、反腐措施,出台了4部反腐方面的政策和党内规章,并在司法层面新增“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现在又有了重大事项汇报制度,有效弥补了财产申报制度的缺失。这些法规、党内规章的颁布,在很多方面弥补了过去的空白,显示中央正在试图逐渐建立完善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尽管目前各项制度并不是非常完备,但正一步一步地接近目标。

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完全建成,最终还是需要一部反腐败法。我们需要将这些年颁布的党内规章提升到法律层面,让这些规定变得更强有力,才能使反腐败工作不仅是党内的行为更是国家的行为。我国的反腐体系建设不能照搬西方模式,而强调的是党管干部,现在有了一系列党内规章制度,而且都处在有效实施当中,制定一部反腐败法的时机已经完全成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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