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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问3
发泡餐具有毒还是无毒?
长期以来,发泡餐具的“有毒说”和“无毒说”一直存在争议。国家发改委在给出的解禁理由中只提到发泡餐具符合国家食品包装用具标准,但没有明确提及其安全性问题。
从事塑料研究的中塑协塑料技术协作委员会委员杨惠娣指出,用于生产发泡餐盒的原料,苯乙烯残留单体在5000ppm就对人无害,而我国规定在1000ppm以下。而之所以出现问题是有些企业在生产中加入了回收废料的伪劣原材料,“这是监管不力导致的,和材料无关”。
同时她指出,任何产品都要正确科学使用,只要打包食品温度不超过70℃,就不会产生有害物质。
曾参加一次性发泡餐具回收利用专题研究的专家冀星教授反驳说,国际上一些发达国家的发泡餐盒,用的都是食用级原料,但国内很少有生产商敢说自己的原料是食用级的,质量很难控制。
国际食品包装协会秘书长董金狮认为,目前大部分生产企业大量甚至全部使用进口废塑料或回收的废旧光盘、废旧发泡餐盒、减震块等制成的再生料进行发泡餐具生产,产品质量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并非完全安全,尤其是盛装含油食品或使用微波炉加热时,未聚合的苯乙烯单体会伴随食物进入人体,导致人体中毒。”
疑问4
如何回收才不致再次污染?
行业专家冀星质疑说,国家对发泡餐具的回收体系至今没有建立,这样放开,“等于是没修路先买车”,同时回收价格太便宜,没有人愿意干,很难实施系统回收。
董金狮介绍,在实际操作中,一般每公斤废弃透明餐盒回收价格在2元左右,而发泡餐盒由于回收处理非常麻烦,餐盒里常全是剩菜剩汤,很脏,而且占的体积又大,导致现在收废品的人根本不愿意回收。
中国再生资源协会的曹阳提到,中国目前的垃圾回收率仅40%左右,塑料及一次性发泡餐盒附加值低,跟生活垃圾混在一起处理成本高。将来能否出台生产者责任制,让生产厂家承担回收处理的费用,仍然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但中塑协塑料技术协作委员会委员杨惠娣认为,不管是发泡餐具还是非发泡餐具,回收都面临这个问题,因为只要是塑料产品都比较难降解,埋在地下很多年也可能不会腐烂。因此最合理的方式是建立回收利用体系,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性价比高、可以回收再利用,一是可以作为燃料,添加到生物垃圾里提高热值,二是做成可燃固体物焚烧。
疑问5
有利益博弈被企业“公关”?
在此次发泡餐盒的解禁中,一份来自发泡餐具企业与律师事务所的450万元公关合同被意外曝光,导致公众怀疑发改委的此次解禁是有企业利益在其中,或者“被公关”。
对此,国家发改委一直没有正式回应过此事。中塑协塑料技术协作委员会委员杨惠娣则明确表示,“说解禁是靠钱公关的,这个影响非常恶劣”。她说那份合同确实是企业2012年初做的,但很快合同就中止了,企业还向律师要求返回钱款,不知道“已中止了一年的合同,为什么在这个时候被提及”。
而中国塑料工业协会负责人称,即便在国家禁用发泡餐具期间,发泡餐具在2010年底的市场占有率仍超过70%,市场需求较大。而且早在2011年,发改委已为发泡餐具“解禁”埋下伏笔。
至于将来的监管,杨惠娣指出,虽然目前有《塑料一次性餐饮具通用技术要求》,但该标准覆盖面较宽,建议在现有标准基础上,制定一次性发泡餐具的专用标准。
中国塑料工业协会透露,国家正在着手制定一次性餐具的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与塑料制品行业有关的5大协会已草拟了行业管理、企业准入、质量管理、废弃物回收再利用等4套管理制度,并递交国务院相关部门。
发泡餐具:从“被禁”到“解禁”
1986年 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开始在我国铁路上使用。
1991年废弃塑料垃圾污染铁路沿线。原铁道部研究治理“白色污染”对策。
1995年5月原铁道部全面禁止在铁路站车使用发泡餐具,代之以可降解餐具。
1999年1月原国家经贸委发文要求在2000年底以前在全国范围内淘汰。
2005年国家发改委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发泡餐具被列入淘汰类目录,禁止对其投资、进口、生产、销售和使用。
2011年5月发泡餐具再次被发改委列入淘汰类产品目录。但发改委同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解读——轻工业》中提出择机将对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解禁。
2013年2月26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第21号令,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进行调整,在淘汰类产品目录中删除了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
2013年3月20日国家发改委给出解禁5大理由,环保组织和专家纷纷呼吁尽快出台细则,明确质量标准和卫生标准。
2013年5月1日发泡餐盒正式解禁,重回市场。
本版采写/新京报记者廖爱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