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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贸易管理体制打造国际营销体系
中国力促中医药“走出去”
图为两名来自法国的学生在昆明市中医医院学习用小药秤称中药。新华社记者 蔺以光 摄
26日,中国14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促进中医药服务贸易的若干意见》发布,《意见》规定,将用5年时间,基本建立起以国际市场需求为导向的中医药服务贸易促进体系和国际营销体系。
由中国商务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14个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促进中医药服务贸易的若干意见》26日在京发布。《意见》规定,中国将用5年左右的时间,建立完善的中医药服务贸易管理体制,基本建立起以国际市场需求为导向的中医药服务贸易促进体系和国际营销体系。
中医文化要先走出去
卫生部副部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表示,东西方文化有着很大的差异,在东方文化孕育下的中医药和西方文化并不是很快就能相通、共融的,所以,中医药“走出去”首先是中医药的文化要先行。
目前,中医药已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和重视。第62界世界卫生大会通过了由中国政府提议的《传统医学决议》,鼓励和敦促发展传统医学。国际标准化组织中医药技术委员会已经成立,秘书处设在中国。6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200多个团体会员加入了总部设在中国的世界针灸学会联合会和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目前,中国与外国政府及有关国际组织已签订了含有中医药合作内容的双边政府间协议96个,专门的中医药合作协议49个。中医针灸已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黄帝内经》和《本草纲目》已列入世界记忆名录。
多政策联动破除壁垒
中医药服务贸易在海外面临诸多政策和技术性壁垒,在欧洲市场,中药只能作为保健品或其他非药品来应用,特别是欧洲药监局要求从2011年起所有进入欧洲市场的中药均须经过注册程序,使中国传统中药更加难以进入欧洲主流医药市场。
近日,由成都地奥制药集团有限公司研制生产的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地奥心血康胶囊”获准欧盟注册上市,为中药作为药品正式进入欧美市场开了先河。
王国强表示,完善促进中医药服务贸易发展的财税优惠政策。对中医药骨干企业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并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可按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企业中药材的种植、牧畜、家禽的饲养等项目所得,按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减免企业所得税。同时为中医药服务贸易提供有效的金融支持,鼓励国家政策性银行为中医药服务出口项目提供信贷支持。
珍贵药材替代研究仍需过程
中医药当中不可避免地涉及到一些濒危、珍惜动植物和矿物,包括天然的牛黄、熊胆等,有的已经遵守了国际野生动物的准则,比如像犀牛角已经禁止使用。
王国强表示,中国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珍贵药材的替代问题,已经加强科研,也投入很多资金进行研究。但是,确实需要一个过程,由于名贵药材本身的成份就是一个复方,不是由某个单一的组份或者化学成份决定它的疗效。复方的研究相对来说难度大,周期长,我们曾经尝试过,能不能用人工牛黄来代替天然牛黄,结果也证明,人工牛黄和天然牛黄差异很大,包括人工麝香也是经过很多年的实验,尽管有一些进展,但是还不能替代天然麝香。(本报北京4月26日电记者尹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