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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0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执法检查组全体会议,听取广州市政府关于实施《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情况的汇报,广州市有关部门作了补充汇报。记者从会上获悉,广州市控烟条例实施一年以来,劝导个人违法吸烟行为22285宗,检查各类公共场所和单位123858次,但因为执法难等原因,累计实施行政处罚仅6宗,累计罚款26550元。
单位容易管 个人难规范
广州市政府报告称,控烟条例实施以来,全市违法吸烟呈现“全下降”。具体是:政府大楼下降16个百分点,下降幅度最大;室内工作场所、餐饮场所、文化场所分别下降10个百分点;其他场所也有相应下降。
同时,报告也显示,广州市控烟条例实施一年以来,劝导个人违法吸烟行为22285宗,但仅有1名个人收到罚单。究其原因,主要是控烟条例执法难、取证难、程序繁琐所致。据记者调查,在公共场合,市民不文明吸烟的情况仍然存在,部分吸烟市民不听从劝告强行吸烟的行为也偶有发生。据悉,由于执法程序繁琐,就算执法人员身在现场,也未必能马上进行处罚。
应简化程序 见一个罚一个
“执法难、取证难、执法繁杂的问题一定要解决。”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桂芳会后表示,当年制定控烟条例时,由于考虑到广州的实际情况,在处罚力度方面有所保留。
控烟条例执行一年多以来,事实证明处罚力度还是不够。“警告了两万多次,真正罚才罚一两个人,浪费了大量资源,效果还不明显。”张桂芳称,执法的目的就是为了检验法规的效果,如果有些不大合实际的,建议明年改一改。
“明年已经进行了两年,该宣传也宣传得差不多,不说是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起码也让吸烟的人都知道公共场合不能吸烟,那你还明知故犯,处罚是应该的。见一个罚一个不是更好吗?”
张桂芳强调:执法烦在哪里,难在哪里,这次检查一定要找出来,该调整的调整,该制定的制定,该完善的完善。“属于人大层面的,我们就研究;属于政府层面的,就要施压。我们的决心很大。”
最后,张桂芳建议,在原定11日举行的人大分组执法检查中增加突击检查环节,不仅要明察,也要暗访,“不管哪个单位,抓到了你们媒体就直接点名报道出来”。(郑旭森李雅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