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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问:国内标准混乱吗
记者:一方面,政府反复强调,我们的食品标准是安全的、适用的,另一方面,问题食品却层出不穷。对此,有人质疑是监管问题,有人仍然怀疑是标准问题。您怎么看?
陈君石:前面说过,我国食品标准总体上是适用的。目前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是由于生产过程中未能按照标准执行,甚至进行了非法添加,导致安全隐患。瘦肉精、染色馒头都是这样。
极个别生产经营者违法违规,将本不能添加进食品的物质加入到食品中,与食品标准本身无关。不能因为食品安全尚有问题,就得出标准太低或是缺失的结论。
记者:有时候,人们发现,同样一种食品,同样一种成分,这个部门有一套标准,那个部门也有一套标准,专家们的说法也不尽相同。关于食品安全,我们国家是否存在多重标准?
陈君石:当然,在这个方面,我们也不是一点问题没有。
一直以来我国存在着两套国家强制执行的标准:一套是食品卫生标准,是按照食品安全法制定的,是卫生部行政执法的依据;另一套是食品质量标准,是按照产品质量法制定的,是国家质检总局行政执法的依据。
两套标准长期并行,且互不沟通。在实际执行中就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况:按照一套标准监督检查合格的食品,按照另一套标准就有可能不合格。
再加上我国还有一部分食品的行业标准也是强制执行的,就更增加了标准乱象。为此,2009年,食品安全法公布执行后,明确要清理整合现有标准,执行一套国家强制标准,目前这项工作正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