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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控烟路
昨天,地铁西直门站的电梯上,一中年男子叼着烟卷,喷云吐雾。在他身后,一个孕妇一只手护住肚子,一只手捂住口鼻。周围很多人皱着眉,却没一个人提出抗议。
其实,早在1995年,北京市人大就颁布了《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其中提出,检查员对本单位范围内禁烟的公共场所的吸烟行为应当予以制止;对拒不改正者处以10元罚款。由于没有规定有效的执法主体,主管北京城市控烟工作的北京市爱卫会坦言,这条法规生效多年,尚未进行过处罚。
2008年,为举办“无烟奥运”,北京颁布《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范围若干规定》,将禁烟公共场所范围扩大至室外体育场、医疗机构全部室内区域等。
同时,受北京市政府委托,市爱卫会等相关部门调研制订新的地方禁烟立法。立法研究者希望效仿国际经验,用“重罚”实现公共场所禁烟的目标。
转眼已到2010年,卫生部门对1995年法规的修订建议,却迟迟未纳入市人大的立法规划。调研专家坦言,对违规吸烟者“重罚”的动议,因被指不符合实际情况,正在往回收。
今年北京两会上,市人大代表,中国政法大学行政法学应松年教授“领衔”提出关于制定《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的法规议案。春节后,市人大将其确定为首个立法法规预案研究项目。有专家认为,这标志着北京正式启动控烟立法。
在市卫生局制定的卫生十二五规划中,也明确提出,到2015年年底前,力争在全市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实现100%无烟目标。
国家和地方立法及有效执法
●避免二手烟危害法
●全面禁止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
●重新修改“国内烟盒对烟草制品包装和标签管理规定”
●禁止向青少年和由青少年出售烟草制品
开展
烟草控制行动
●健康教育
●纳入精神文明范畴,改变敬烟、送烟的社会风气
●开展无烟环境建设
●医务人员提供戒烟服务
保障措施
●设立国家控烟局
●烟草专卖局和烟草总公司实行政企分开
●定期提高烟草制品的税率和价格
●增加人力和经费投入
监督评价
●建立烟草控制强度指标
●第三方定期独立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