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会否第27次“降价死”?

2011年03月10日16:09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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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去年12月国家发改委降低了部分外资药品的最高零售价之后,昨天发改委再挥大刀,决定从3月28日起降低部分抗生素和循环系统类药品最高零售价格,共涉及162个品种,近1300个剂型规格,平均降幅为21%,预计每年可减轻群众负担近100亿元。(3月8日《广州日报》)

理论上说,降价总是好事,替老百姓省了钱。但经过前26次降价的操练,民众对这第27次降价也许未必有如专家那么乐观。道理很简单,药品降价利好,要真正兑现为民生福祉,离不开两个前提:一是廉价药不会“降价死”,市场或医院药房有得销售;二是医生不会“只选贵的、不选对的”,要保证廉价药能顺利进入临床药方。事实上,这个基本还是很难。

此前的经验告诉我们:国家一旦指定药品降价后,新一轮怪圈立马上演:代理商停止进货、医院停止开方、药厂停产。“降价药”当然不会真死,只不过是“新瓶装旧酒”,华丽转身为“新药”,继续成功地高价上市,结果呢,药品降价令很可能逆转成涨价的黄金契机。这样的例子,可谓比比皆是:以前降到5分钱一片的硝酸甘油,很快寿终正寝,现在6毛8一片的硝酸甘油,就是“降价死”后出的新产品——当然,它并不在降价目录之列;头孢氨苄是一种消炎药,2006年的第19次降价,10片装的头孢氨苄胶囊降价到2块2,现在,你同样找不到这样的药,取而代之的是头孢羟氨苄,一盒也要二三十块钱……

26次降价,药价依然“高处不胜寒”,事实本身足以说明很多问题。有人说,如果降价真的有效,一次两次到位就可以了,何苦几十次降价,越降价、边际效应越是递减,这第27次降价也许告诉我们:政府现有的药品降价措施,仅仅是一个治标不治本的政策,徒具观赏效果。降价、消失、出现新药品、再降价、再消失……这好像是一个永不停歇的循环运动。1997年至今,国家对药物曾先后降价、限价二十多次,帐面上累计降价400多亿元,老百姓为何还是纠结在“看病贵”上?回答这个问题很简单,只须问问——降价药,今安在?

死得如此迅速的降价药,不过是因为重生的成本很低、程序很便捷,稀释降价利好的冲动自然澎湃不绝。药品会否第27次“降价死”?要回答好这个问题,起码取决于以下几个问题的答案:一是药品回扣何时能禁绝?高价是药品流通利润链的基础,从医药代表到回扣医生,层层盘剥下来,廉价药是注定要让其崩盘的,那么,他们自然会以市场选择的力量倒逼药价虚高不止;二是新药审批制度何时才不会“牛栏关猫”?据说我国每年几乎都要批准1万多种新药,一种新药的申报资料至少要1米多高,如果1万种都是新药,资料厚度就有10公里高,审批人员几年都看不完,可见,所谓的“新药”并不是新研发的药,而是老药换了身新衣服——那么,审批制度何以对此一路路灯、帮着它们“穿新衣戴新帽”?

药价关切民生,正如前两天某门诊护士长的名言,“有本事你别得病”——生病、吃药,是老百姓规避不了的生存问题。药价降了,但还得保证将降价药平平安安地送到患者手里;不然,一旦“降价死”,善政又沦为纸上画饼,饼画得多了,又成不了达芬奇。邓海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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