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2010年艾滋病等重大疾病防治项目管理方案的通知

2010年09月21日14:13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窝沟封闭 综合干预 艾滋病防治条例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丙戊酸钠 涂阳肺结核 婚检人群 全国高血压日 经血传播疾病 TP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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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

艾滋病等重大疾病防治项目管理方案的通知

卫办疾控发〔2010〕1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进一步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根据《财政部卫生部关于下达2010年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的通知》(财社〔2010〕90号),我部组织制定了《2010年艾滋病防治项目管理方案》、《2010年结核病防治项目管理方案》、《2010年血吸虫病防治项目管理方案》和《2010年其他重点疾病防治项目管理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工作要求参照执行。

附件:1. 2010年艾滋病防治项目管理方案

2. 2010年结核病防治项目管理方案

3. 2010年血吸虫病防治项目管理方案

4. 2010年其他重点疾病防治项目管理方案

附件1

2010年艾滋病防治项目管理方案

为贯彻落实《艾滋病防治条例》和《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中国预防与控制梅毒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梅毒控制规划》)和《2006-2010年全国乙型病毒性肝炎防治规划》要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深入开展,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继续对全国艾滋病性病防治重点工作给予补助。根据《财政部、卫生部关于下达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的通知》(财社〔2010〕90号)要求,结合2009年全国艾滋病防治工作情况和工作重点,同时,整合全球基金艾滋病防治项目等国际合作项目资金,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总目标。

将艾滋病和性病防治工作有机结合,完善各级政府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治机制;全面落实各项艾滋病和性病预防控制措施,扩大干预措施的覆盖面,降低艾滋病和性病新发感染;扩大免费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覆盖面,提高救治质量和水平,降低艾滋病病人的死亡率,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减少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降低艾滋病、梅毒和乙肝对妇女、儿童的影响,提高妇女、儿童的生活质量及健康水平。

(二)年度工作目标。

1.加强领导,完善机制。

建立艾滋病和性病防治有效结合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各级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治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订本地2011-2015年艾滋病性病防治行动计划。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整合中央财政、省财政和全球基金等国际合作项目资金,制订本省(区、市)当年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计划或方案。各地建立对下级艾滋病防治工作目标管理和考核机制。

2.监测检测。

(1)建立健全全国艾滋病哨点监测系统,了解和掌握各类高危人群和一般人群中艾滋病病毒(HIV)、梅毒和丙肝(HCV)的流行水平、流行趋势,以及各种影响因素,为制订防治措施和评估防治效果提供依据。建立并运转国家级监测哨点1975个,性病监测点105个。

(2)建立健全监管场所艾滋病防治工作协调和信息收集管理机制,提高监管场所医务人员开展监测和检测的能力。看守所、强制戒毒所、收容教育所、劳教所和监狱当年新入所的吸毒、卖淫嫖娼等重点人群全部接受免费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入所被监管人员全部接受艾滋病预防和行为干预教育,符合治疗条件的病人逐步纳入国家免费治疗计划。全国监管场所咨询检测总人数应达到143.3万人,培训监管场所工作人员达到57340人。

(3)建立健全艾滋病和梅毒免费咨询检测体系。所有地市和县均应当具备艾滋病和梅毒咨询检测能力。每个县(区、市)至少设立3个免费咨询检测点,包括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和综合医疗机构。所有接受HIV检测咨询者同时接受梅毒免费咨询和初筛检测。免费咨询检测服务可及性和质量进一步提高。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当逐步开展常规HIV抗体筛查检测,并加强检测前信息提供、检测后结果告知和咨询服务。全国艾滋病和梅毒咨询检测总人数分别达到160.5万人和158万人。全国培训咨询检测人员数达到11572人。云南和广西对全省(区)婚前检查人群提供免费HIV咨询检测,人数分别达到20万人。

(4)加强各级艾滋病实验室检测能力。CD4细胞检测仪基本覆盖艾滋病感染者及治疗病人较为集中的地区实验室,重点地区覆盖到县级实验室;病毒载量检测仪覆盖到病人较为集中的地区,个别特别严重地区覆盖到县级。各地按照规定开展实验室检测质量考评,完成年度实验室质量考评任务。

3.宣传教育。

继续深入开展各级领导干部、流动人口、农民工、青年学生、妇女等人群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培训和宣传教育。全国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50%接受过艾滋病防治知识和政策培训,针对城乡大众人群的宣传教育活动覆盖100%的县(市),农民工和流动人口宣传教育活动优先覆盖省会城市和人口在50万以上的所有城市。支持初中及以上学校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教育,支持妇联等机构开展妇女面对面宣传教育,非营利性乡镇卫生院设立艾滋病性病专题宣传栏,向就诊者发放艾滋病性病防治宣传材料。疫情严重的重点省份要求覆盖80%以上,中西部省份覆盖50%以上,东部地区覆盖20%以上。

4.高危行为干预。

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社区美沙酮维持治疗工作,不断扩大干预治疗覆盖面,在阿片类物质成瘾者超过500人以上的县(区)开设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到2011年底全国美沙酮门诊数量达到748个。开诊不足1年的门诊每门诊治疗人数达100人,培训专业人员3人;开诊1年以上的门诊每门诊治疗人数达200人,培训专业人员2人。所有门诊均为维持治疗病人均提供预防和心理辅导等综合干预服务。全年覆盖治疗人数达15.98万人;维持治疗年保持率达65%以上,培训专业人员1527人。

在农村地区、吸毒人员分散或较少的城市地区和美沙酮维持治疗不能覆盖的地方,建立清洁针具交换点。2011年全国针具交换点达1075个,每个清洁针具交换点平均覆盖50名吸毒者以上,每点培训3人,培训总人数3225人。

预防艾滋病性途径传播和预防性病综合干预措施继续覆盖全国所有县(区、市)。针对暗娼干预在广覆盖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低档暗娼人群的干预工作,可向低档暗娼免费提供安全套。到2011年底,全国暗娼干预人数达到133.55万人,暗娼人群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明显提高,最近1次发生商业性性行为时安全套使用率提高到70%以上。继续加大男男性行为人群干预工作力度,综合干预措施覆盖全国所有地级及以上城市,加强对男男性行为人群社会组织的培训和支持,到2011年底,全国干预男男性行为人群达到32.92万人,男男性行为人群最近1次发生肛交性行为时安全套使用率提高到60%以上。

5.性病防治能力建设和干预。

对性病诊疗服务人员和实验室检测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性病诊断标准的掌握和规范化诊疗服务能力,全年培训人数达到29890人。依托性病门诊对所有就诊的性病病人发放性病干预服务包。全年接受性病干预服务包的性病病人数达到61万人。

6.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

2010年中央补助地方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专项资金在现有基础上继续扩大覆盖面,支持全国1156个县(市、区)开展该项工作。1156个县(市、区)为艾滋病流行疫情相对严重的云南、广西、河南、四川、新疆、贵州省(自治区)所有县(市、区)、广东72%的县(市、区)、第一轮、第二轮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以及“农民工健康关爱工程”项目县(市、区)。以上地区承担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服务的人员培训覆盖率达到90%以上,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及乙型肝炎检测率分别达到80%以上。

中央财政经费支持全国所有县(市、区)开展艾滋病、梅毒或乙肝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的相关干预服务。艾滋病、梅毒或乙肝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的比例分别达到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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