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2月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例行发布会上获悉,2007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和正确领导下,我国的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和其他相关工作力度空前,主要在十二个方面取得重要进展。
一、国务院颁布《国家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监管工作的通知》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特别规定》等重要文件。
二、药品专项整治八项任务和四项目标顺利完成,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药品生产经营秩序明显好转,药品安全保障水平全面提升。
三、药品监管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修订了《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品GMP检查认定标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和《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订了《药品召回管理办法》。药品专项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有机结合。
四、“一药多名”问题基本得到解决,滥用药品商品名现象得到全面遏制。经过近二年的治理整顿,2007年10月1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部生产出厂的药品逐一使用了新的说明书和标签,对滥用商品名称、擅自标注商品名称以及使用未注册商标代替商品名称的现象进行了集中整治,“一药多名”的问题得到了有效的治理。
五、探索和实践向药品生产企业派驻监管员,实行质量受权人制度,加大药品生产企业执行GMP监管力度,强化企业是药品质量第一责任人。
六、全国特殊药品监管信息网络基本建成,实现了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生产、流通全过程监控。
七、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公安部门密切配合,摧毁了假冒人血白蛋白的全国销售网络,捣毁了多处制售假药窝点。
八、城市社区和农村基本用药定点生产工作稳步推进,首批定点生产药品已经开始上市。
九、药品广告治理取得突破性进展,对擅自发布违法广告药品采取强制措施初见成效。2007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及时向国家工商总局、广电总局等单位移送监测中发现的违法药品、保健食品广告。同时,对违法发布广告情节严重的,当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管局对相关产品采取了下架暂停销售的行政强制措施,有效地遏制了违法广告泛滥的势头。
十、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取得成果,现已成为全面推进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的有效途径。 首批60个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的示范效应已经显现。完善食品安全综合评价手段,推进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初步建成全国地(市)级食品安全分析预警系统。
十一、中美签署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监管合作协议,我国与国际社会在药品领域合作打假迈出重要一步。12月11日,中美两国签署了《中美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合作协议》,双方共同努力,建立两国药品监管部门高层领导人会晤机制,开展新药技术交流,交流企业及产品质量安全信息,通报法律法规制订情况,搭建检查人员岗位培训平台,合作调查和追溯可能对消费者健康造成危害的假冒产品等,为国家间有效解决进出口药品质量安全问题提供了成功范例。
十二、食品药品监管系统集中教育活动取得重要成效,党风廉政建设明显加强。“整顿机关作风、整改监管工作、重塑队伍形象”的集中教育活动,进一步解决“为谁监管”和“怎样监管”的根本问题,解决了廉政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制定廉洁从政制度和规定,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行行政受理、技术审评、行政审批相分离,药品审评审批实行“三制一化”公开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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