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层掀新一轮现场检查 剑指券商四大融资类业务

2013年10月09日16:14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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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证券业资管业务之后,监管层新一轮的现场检查瞄准四大融资类业务。

近期,监管层陆续向各地券商下发《通知》,称将组织证监局和证券业协会等单位,对各证券公司去年以来融资融券、约定购回式交易、股票质押式回购及报价回购等业务进行现场检查。而在各地证监局向券商进行口头通知时,还提到这些业务同属融资类业务。

券商高度重视

根据《通知》,监管层要求券商指定协调联络人员,准备好有关资料,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协助、配合好本次检查;协调人员安排,确保检查期间相关人员在岗;对检查组及其人员进行监督,并避免影响检查组的廉洁、公正;及时、如实、完整地提供文件、资料和情况,不得拒绝和隐瞒。

接近监管层的人士向证券时报记者表示,一方面,本次检查属于常规检查,在监管层检查完资管等业务后便转向融资类业务,以陆续完成对所有业务的检查;另一方面,本次检查采取证监局和证券业协会的协同现场检查的方式,体现出监管层的重视以及践行轻审批、重监管思路决心。

“配合好监管层的检查是目前的头等大事。”深圳某券商衍生品部门负责人称,既要准备材料,又要协调好工作人员的工作,还要对指定配合监管部门检查的人员进行培训,甚至要向刚刚接受完现场检查的资管部门的人员取经。

各大券商如此重视此次例行检查也不无道理。在上半年监管层对资管业务的现场检查中,发现了产品投向超范围等诸多违规案例。“例行检查也可以查出问题。”上述券商人士称,比如客户适当性管理违规、质押品再质押等。

不过,也有不少券商人士表示,融资融券、约定购回式交易、股票质押式回购及报价回购不仅业务本身较为简单,且在业务开展初期就指定了严格、详细的业务指引,违规的可能性较低。

个别券商资管业务违规的一个原因是,资管业务并不像融资类业务一样具有详细、可操作的指引,有些券商资管照搬信托业务模式造成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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