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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起诉充满疑点
事情没有进展,4月下旬,李彤频繁联系银行,银行答复将向中国人民银行征信部门申请,为其抹去个人征信不良记录。
几天后,李彤等来的是法院起诉通知。
4月27日,西城区法院通知,李彤被银行起诉。“法院问我去不去应诉。”李彤说,当时快要被气疯了,“银行表面上说给我解决,暗地里却起诉我。”她当即联系银行质问,银行的答复更让她感觉是个陷阱,“银行让我不要去应诉”。
李彤态度明确,一定要应诉。
4月28日,李彤和记者早上8点45分赶到法院门口。8点50分,李彤突然接到法官电话,称银行撤诉了。
负责此案的黄姓法官说,诉讼法有规定,原告有撤诉权利,银行赶在开庭之前撤诉了。
李彤从法院拿到的起诉状上,银行诉称2011年8月,被告(李彤)向原告(银行)申请办理信用卡,经审核予以发卡。被告开卡使用后,对原告诉求的信用卡欠款不予清偿,并经原告多次催促未果。现原告特向法院提起诉讼,请准予所请,以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这不成了笑话吗?简直是黑白颠倒。”此时的李彤甚至怀疑,银行起诉又不让她应诉,得知应诉又撤诉,就是想通过“偷偷”胜诉将“这笔坏账当成案件处理掉”,“银行只想着自己的利益,根本不在乎客户的权益”。
跑三个月“洗白自己”
拿着起诉状,李彤带着记者找到该银行总部。
信用卡中心的工作人员一直不肯透露起诉客户的原因。再三追问下,这名女工作人员干脆哭出声来,“你不要为难我,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这令李彤哭笑不得,“我是受害者,搞得像是我在欺负银行。”
两个小时的争执后,信用卡中心一名高管现身承认审查的确有问题。但起诉又撤诉的缘由,这名高管并未正面回应。最后,这名高管表示,银行保证会尽快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抹去李彤的不良征信记录。
5月的日子里,在李彤的一再催促下,银行回复已将其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抹掉。
随后,李彤查询得知,这张信用卡只是做了“异议处理完毕”,不良记录依然显示,“这样仍会影响我贷款。”
几乎整个6月,李彤奔波在“消除不良个人信用记录”的路上。多次交涉后,银行终于为其彻底消除了不良记录。
而名下的另一张其他银行信用卡,与发卡银行多次交涉未果后,李彤要求银行出示原始申请表。她发现,申请表上假签名下方申请日期的笔迹,与银行审核人员的笔迹相同,“很有可能冒名者没写日期,后来审核人员填上去的。”李彤推测。
“那家银行本来态度很强硬,根本不承认是银行审查不严。”李彤说,当她提出这点质疑后,银行很快帮她删除了不良记录。
3月到6月,耗时三个多月后,李彤终于“洗白了自己”,她说自己“筋疲力尽了”。
“跑马圈地”留后遗症
问题解决了,但疑惑仍未消除。
李彤还是没搞明白,为何不法分子能轻易冒名办卡,为何银行明知“客户冤枉”还要起诉?
曾代理多起信用记录案件的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易胜华认为,不法人员无论是使用他人身份证还是身份证复印件,冒用他人名义办理信用卡恶意取款套现,发卡银行都有无可推卸的责任,“这说明银行人员懈怠大意,没有尽到审查责任,甚至个别业务员出于业绩利益考虑,故意隐瞒。”
对于银行起诉却劝客户不应诉,易胜华律师怀疑,银行有利用这种途径,把追讨不回的欠款做成坏账的可能,“原身份证持有人不应诉,必然败诉,银行胜诉后向法院申请执行,如果无法追回欠款,银行仍可拿着胜诉判决掩盖工作失误。”
负责李彤被诉一案的黄姓法官透露,在北京各法院,每年都有几百上千起类似的案子,有的是身份证丢失或是复印件随意丢弃,被别人捡到去冒名办信用卡,“这是银行前几年审查信用卡不严,只为跑马圈地办卡,留下的后遗症。”
中国银监会北京监管局一名工作人员表示,银行有责任对提交身份信息的办卡者进行审核,如果因审核不严导致他人被恶意欠款和信用记录受损,受害者可向银监会书面投诉。银监会查实后,按照相关规定,对银行进行行政及经济处罚,并督促银行修正受害者的信用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