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投保局:近期投资者关注热点50问

2012年06月25日11:04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证监会 投资者结构 理财产品 国债现货市场 基金品种 科学发展观 养老金入市 认定规则 XBRL 中小企业板

11、在加快资本市场诚信建设方面有哪些打算和工作部署?

答:在监管工作中,诚信和惩戒这两个词都很关键。诚信两字,诚是重心,有诚才有信;惩戒两字,戒是重心,为了戒才要惩。所以去年年底以来,证监会已经向社会公布了30多起证券期货违法案件,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同时,证监会拟制定《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对市场主体及其行为的诚信监督约束,目前该《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今后,对内幕交易、市场操纵、欺诈上市、虚假披露等违法违规行为,证监会依然要加大打击力度,发现问题要更快处理,丝毫也不能手软。另一方面,证监会也提出,要提高办案的附加值。就是说,惩罚并不是目的,关键是要通过案件的查处,发挥警示作用。

内幕交易是各国市场监管中面临的共性难题。查办内幕交易案件,涉及的主体和账户数量多、分布广,尤其是证明违法犯罪者知悉、传递内幕信息的难度很大,查证要耗费大量的人力和时间。从社会观念看,很多人还认为内幕交易不是犯罪,这在其他国家也一样,比如日本,25年前才把内幕交易定为犯罪,人们的警惕性是逐步提高的。此外,资本市场是全国性的统一市场,而上市公司分散于各地,在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衔接上也存在不少困难,除地方保护主义因素外,也存在执法机构缺少专业人员的问题。

证监会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持打防结合,充分发挥已有的综合防控体系的作用。此外,有些制度安排也可能需要借鉴国外的一些有效做法。比如,在一些国家,和解制度在内幕交易查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被调查者接受监管部门的执行措施,但既不承认也不反驳相关指控。这样既能提高监管实效,使受损害的其他投资者相对迅速地获得赔偿,也能产生足够的惩戒效应。

12、2012年证券期货市场发展的主要目标和任务是什么?

答:“十二五”规划纲要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已经为证券期货市场的发展确定了明确的目标和任务。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培育专业化的投资机构和中介组织、扩大多个领域的对外开放都非常重要。2012年要取消约40%的行政审批项目,有的会下放和合并。最迫切的任务是深化发行体制改革,完善发行、退市和分红制度。

13、目前国内债券市场建设的现状如何?管理层对债券市场的发展有哪些构想和推进方案?

答:目前我国债券市场管理不统一,偿债的风险控制机制不完善,信用责任模糊。不同的部委审批,最大的问题就是提供了某种隐性的背书或担保,长期积累下去就会形成较大的系统性风险。

证监会正在制定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实施方案,市政债和机构债也在积极研究推进之中。按照国务院要求,人民银行、发改委和证监会初步建立了公司信用类债券的部际协调机制。现阶段,证监会着力推进债券市场制度规范的“五个统一”:统一准入条件、信息披露标准、资信评级要求、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和投资者保护制度,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促进场内、场外市场互联互通,逐步建设规范统一的债券市场。

14、债券市场产品创新突破口在哪里,有哪些新产品可以推出?

答:债券市场需要进一步加大创新力度。比如发展高收益债,目的是弥补债券市场制度空白,更好满足社会多元化投融资需求。

证监会正在研究推出中小企业私募债。作为公司债的一个种类,它包含高收益债的市场需求,但又不局限于高收益债。发行此类债券符合法律规定,也有利于改善中小微企业的融资工具和途径。

证监会已对地方政府、发债企业和中介机构做了初步调研,正在抓紧研究制定相关方案。此外,如市政债、机构债等,也有利于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利于提高地方政府债务透明度,分散银行体系风险。监管部门将认真研究,积极创造条件,推动这两类债券产品的发展。

国债期货经过长期的精心准备,也有望在不久的将来推出实施。国债期货对于利率市场化、金融机构套期保值和化解市场风险都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伴随着我国经济的崛起,商品期货市场也正在迎来又一个繁荣兴旺的春天。

15、证监会的新股发行制度改革中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上做了哪些安排?

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是资本市场各项制度规则制定的核心原则,在新股发行制度改革中得到了充分体现。4月28日,证监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着力于完善信息披露和市场约束,核心目的是促使新股价格真实反映公司价值,实现一、二级市场的协调健康发展。具体做出以下安排:首先,进一步推进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发行制度建设,强化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充分性和完整性,全过程、多角度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其次,明确发行人与中介机构、询价对象等的责任,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等都是直接着力于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措施。第三,结合我国市场投资者的结构特点,提高了网下配售比例,同时明确了网下向网上的回拨要求,体现了重视中小投资者参与新股的意愿,兼顾了推动市场不断规范和对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积极保护。第四,引入独立第三方对拟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进行风险评析,旨在为中小投资者在新股认购时提供参考,帮助中小投资者更加准确、深刻地判断发行人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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