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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板的条件并不成熟
我们认为,当前推出国际板的条件并不成熟。
首先,从内部条件来看,不具备推出国际板的条件。经过21年的发展,国内证券市场已经成为全球规模第二大的证券市场。可以说,用21年的时间走完了西方国家几百年的道路。与此同时,我们也应看到,“只重规模、不重效率、只重融资、不重回报”的理念贯穿于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历程中。这导致了中国股市呈现于与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相背离的局面。从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步伐来看,连续推出中小企业板、创业板后,市场积累了不少深层次的问题与矛盾。在这样的背景下,需要进一步完善制度与监管,着力解决,如果此时贸然推出国际板会进一步积累问题和矛盾,引发更大的金融风险。
其次,国际板推出要与人民币国际化的整体部署协调一致。监管层需要考虑如何才能更好地让国际板在金融市场对外开放和人民币国际化当中形成良好的互动作用。只有随着中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的程度逐步加强,那个时候再考虑推出国际板才是比较合理的。从短期来看,是不太适宜的。强行推出,容易引发金融市场的动荡。天相投顾则认为,国际板推出对宏观经济层面的冲击不可忽视。在资本项目还不能自由兑换情况下开设国际板存在很大的风险;企图以国际板来推动人民币国际化的做法完全属于本末倒置、因果错位;期望国际板起到缓解外汇储备压力作用并不现实;国际板可能会加剧跨境资本的流入。
第三,从外部因素来看,本土金融资本上不具备和外资投行为代表的海外资本大鳄“正面交战”的能力。面对国际资本大鳄的虎视眈眈,国际板容易沦为外资操控市场的工具。事实上近期海外投行的代言人已经频频表达出对国际板的渴望。摩根大通亚太区董事总经理龚方雄11月26日在一次论坛中表示,无须担忧国际板会冲击A股流动性,对国际板推出的担心是莫名其妙的。饥渴之态溢于言表。
我们可以回顾一下,自从股指期货推出后,市场中经常出现海外投行利用其言论影响A股市场走势,并从中获取利润的现象。例如,今年以来高盛、摩根士丹利等海外机构都曾利用其言论影响市场。此外,从瑞银、高盛等国际投行包装上市公司IPO可以看出(中国石油、海普瑞等),其“忽悠”能力之强。一旦国际板推出,极有可能成为海外资本的“盛筵”,最终买单的却是中国投资者。
国际板的准备不够充分
除了推出国际板的条件不够成熟之外,我们认为,国际板的准备工作也不够充分。
首先,对于B股市场这一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思路不够完善,缺少B股市场的一揽子解决方案。业内专家普遍认为,在国际板之前,应先解决B股问题。现中国股市A、B股种分置,但是发展至今不仅没按预定轨道进行,而且出现了B股已经失去了基本的融资功能等很多问题。始于1992年的B股,自2001年开始允许境内投资者参与,现在已经由外资主导变为内资主导。由此,现A、B股同时存在内资和外资,区别不大,业内认为应给予合并,但此问题并没解决。中国政法大学法与经济研究中心教授刘纪鹏表示,现在解决B股市场这个问题才是当务之急,而不是国际板。
其次,国际板的制度与监管准备不够充分。例如新股发行制度就有待完善。当前新股发行制度存在的严重缺陷是有目共睹的,如不对其进行彻底改革,那么国际板的推出又将给中国股市带来巨量的“洋大非”、“洋小非”。中国政法大学法与经济研究中心教授刘纪鹏表示,与发达资本市场相比,中国的股市审批和监管权高度集中在证监会,这在国际上绝无仅有,但如果国际上的公司来中国上市,发行审批问题就必须面对。如果按照国际规范,就要把这个审批核准权限放在交易所进行,但在中国能不能行得通,这些问题都没有答案。同时,对国际板的上市公司的监管也是一大难题。如果在国际板上市的外国公司出现有损投资人利益的问题,处理的时候依据中国法律还是美国法律?这些重要、敏感的问题,都没有明确的答案。此外,公司法、会计法、公司治理、交易制度、信息披露制度、退市制度等方面也存在大量的不确定性。
第三,从国际板的参与主体来看,显然条件也不够充分。从投行业务来看,国内有能力从事国际板业务的投资银行或证券公司凤毛麟角;从经纪业务来看,国内券商尚没有充足的人才和经验开展经纪业务服务,同时缺少足够的客户资源。此外,能够参与国际板投资的机构投资者队伍狭小,难以承接国际板推出后的融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