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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对外筹资预算表(国资企预06表)
(一)编制方法。
1.本表主要反映企业2012年度对外筹集资金及筹资费用的预算情况。
2.表内“上年数”有关指标根据企业2011年度财务报表相关指标分析填列。
3.表内“本年增加数”、“本年减少数”和“年末预算数”有关指标根据企业2011年度财务报表并结合2012年度预计情况填列。
4.表内未作解释内容以《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为准。
5.编制合并报表的,以合并口径填列。
(二)表内有关指标解释。
1.上年数:反映企业截至2011年末通过该融资渠道对外筹集资金的余额。其中股权筹资仅填列上一年度通过发行股票等股权筹资方式筹集资金的余额。
2.本年增加数:反映企业2012年通过该融资渠道对外筹集资金的预计发生额,其中:长期筹资有关项目本年增加数包括按《企业会计准则》预计计入相关账户余额的利息费用。
3.本年减少数:反映企业2012年通过偿还或回购等方式减少的该类对外筹资的预计发生额。
4.年末预算数:反映企业截至2012年末预计通过该融资渠道对外筹集资金的余额。
5.筹资费用:反映企业2012年度通过该融资渠道筹集资金预计发生的相关费用支出,包括预计的筹资手续费用和当年发生的股息、利息支出等。
6.短期债券:反映企业预计通过发行短期融资券或者其他短期债券等方式筹集的资金。
7、一年内到期的带息非流动负债:反映企业长期借款、中期票据、应付债券、融资租赁应付款等带息非流动负债将于一年内到期的金额。
8.应付债券:反映企业预计通过发行长期债券方式筹集的资金,包括企业债、普通公司债、可转换公司债、中期票据及各类资产证券化债券等。
9.融资租赁:反映企业预计通过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方式筹集的资金,根据“长期应付款”项目分析填列。
10.其他带息非流动负债:反映除长期借款、应付债券、融资租赁之外的其他带息非流动负债。
11.股权筹资:反映企业预计通过发行股票、吸收直接投资及其他股权性筹资方式筹集的资金。
12.其他筹资:反映除以上情况之外的其他筹资,包括政府无息贷款等。
表内公式:
1行=(2+18+20)行;2行=(3+11)行;3行=(4+7)行;4行≥(5+6)行;7行≥(8+9)行;9行≥10行;11行=(12+15+16+17)行;12行≥(13+14)行;18行≥19行;4栏=(1+2-3)栏。
十一、人工成本预算表(国资企预07表)
(一)编制方法。
1.本表主要反映企业2012年度的人工成本、工资总额预算管理、职工人数等预算情况。
2.表内“上年数”有关指标根据企业2011年度财务报表的指标分析填列。
3.表内“本年预算数”有关指标根据企业2011年度财务报表并结合2012年度预计情况填列。
4.表内“增减率”有关指标依据表内“上年数”和“本年预算数”由计算机自动计算得出。
5.表内第八部分仅由参加工资总额预算试点企业的集团层面填列。
(二)表内有关指标解释。
1.企业人工成本总额:反映企业预计的在生产、经营和提供劳务活动中各项直接和间接人工费用的总和,不含劳务派遣用工支出(下同)。
2.从业人员人工成本总额:反映企业预计的全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人员的人工成本支出总额。
3.职工人工成本总额:反映企业预计的预算年度内人事关系或工资关系在本单位的固定职工及劳动合同制职工的人工成本支出总额。
4.保险费用:反映企业预计的为职工缴纳的各种保险费用。
5.社会保险费用:反映企业预计的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费用,包括企业上缴社会保险机构的费用和在此费用之外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为职工负担的补充养老保险(年金)以及补充医疗保险等。
6.福利费用:反映企业预计的在工资以外给职工个人以及用于集体的福利费用,主要包括企业负担的职工医疗卫生费、计划生育补贴、生活困难补助、集体福利设施、集体福利事业补助支出及丧葬抚恤救济费等。企业为职工负担的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用不在此项反映。
7.住房费用:反映企业预计的为改善职工居住条件而负担的所有费用,包括企业预计为职工负担的住房补贴(包括一次性发放的住房补贴和按月发放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物业管理费、取暖费、宿舍的折旧费等。已纳入工资总额的住房费用不在本项目重复填列。
8.在岗职工人工成本总额:反映企业预计的预算年度内人事关系或工资关系在本单位、并在工作岗位上的固定职工及劳动合同制职工的人工成本支出总额。
9.支付给内退及下岗职工工资总额:反映企业预计支付给内退及下岗职工的工资总额。
10.支付给离退休人员的统筹外费用:反映企业预计支付给离休、退休人员的统筹外费用,包括养老金、福利费等。
11.劳务派遣用工支出:反映企业为将有关工作(如服务性工作)以劳务形式整体外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而支付的费用。
12.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情况:企业暂按照《关于做好2010年度试点中央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编制报送工作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10〕24号)等以往年度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政策和调控要求,并结合预算年度生产经营和用工的预测情况合理预计填列。本部分内容仅由试行工资总额预算管理企业的集团总部填列。
13.工资总额:指企业预算年度支付给全部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全部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离岗和内退下岗职工的生活费等。不包括劳务派遣费用。
14.工资总额预算增长额:反映企业基于预算年度主要经济效益指标预测、机构人员调整及人工成本管理需要,预计当年增加的各项工资总额。其中:
(1)与效益联动的工资总额增减额:反映企业基于工资效益联动机制,根据预算年度预计的经济效益指标和国资委分行业工资增长调控要求等因素,预计的企业效益工资增减额。
(2)上年新增人员工资总额调整:反映企业由于上一年度机构调整导致人数及工资总额的调整数。同时应在财务情况说明书中,说明折合为年人均工资的情况。
(3)当年新增人员工资总额:反映企业预算年度因新建扩建项目、新设立子企业、新兼并收购企业、新减少企业等而导致的企业人员及工资总额的变化数。同时应在财务情况说明书中,说明因不同原因导致人员变化对应增加的工资总额折合为年人均工资的情况。
15.从业人员:指预算年度在本企业实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全部人员。包括:在岗的职工(合同制职工)、临时工及其他聘用、留用的人员,不包括与法人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的人员。
16.职工:指预算年度人事关系或工资关系在本单位的固定职工及劳动合同制职工,不包括离休、退休人员等,但包含内退下岗人员。
表内公式:
1行≥2行;4行≥(5+6+8+9+10)行;6行≥7行;11行≥12行;18行≥(19+20+21)行。
十二、成本费用预算表(国资企预08表)
(一)编制方法。
1.本表主要反映企业2012年度的成本费用、专项支出等预算情况。
2.表内“上年数”有关指标根据企业2011年度财务报表的指标分析填列。
3.表内“本年预算数”有关指标根据企业2011年度财务报表并结合2012年度预计情况填列。
4.表内“增减率”有关指标依据表内“上年数”和“本年预算数”由计算机自动计算得出。
5.表内未作解释内容以《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为准。
6.编制合并报表的,以合并口径填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