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读
- 经济发展
- 社会发展
- 减贫救灾
- 法治中国
- 天下人物
- 发展报告
- 项目中心
视频播放位置
下载安装Flash播放器刘洲军绘
对于中国资本市场而言,其融资功能一直处于突出位置。正因如此,新股发行制度是市场最为关注的焦点问题
回顾新股发行制度的演进,从审批制到核准制再到未来的注册制,我们不难发现一条从行政管控逐步走向市场化的主线
审批制时代,新股认购证一度成为暴富的代名词,“包装上市”也曾大行其道
在1992年之前,内部认购和新股认购证是最常见的新股发行制度。而在新股严重供求不均衡的情况下,新股认购证一度成为暴富的代名词,在黑市的价格能被炒到几千元。尤其是发生在1992年的深圳“8·10”事件,几十万人提前两三天排队抢购股票认购申请表,最终几乎演变成群体性事件,使得认购证这一方式成为历史。
1993年4月,随着《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的颁布,新股发行审批制正式确立。在审批制下,主要通过行政和计划的办法分配股票发行指标和额度,由地方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指标推荐企业发行股票,公司发行股票不仅要满足信息公开的各项条件,还要通过在计划指标前提下更为严格的实质性审查。
不过,这一看似严格的审查,并不能很好地保证上市公司的质量。在“包装上市”、“分拆上市”大行其道的当年,不少资产质量存在问题的企业也能闯过层层关卡,成为上市公司。这其中,最为典型的当数成都的红光实业。以彩色显像管为主业的红光实业1997年5月发行上市,就在上市当年,这家公司便出现近2亿元的巨额亏损。事后的调查证实,红光实业利用虚假会计信息骗取上市资格,其高管人员也因此而锒铛入狱。
在较强的行政色彩下,新股发行额度也成为调控二级市场的一个手段。1994年7月,为提振节节下跌的股市,证监会出台年内暂停各种新股发行与上市等“三大救市政策”,股市出现井喷式行情,上证综指一个多月内涨幅超过200%。1995年和1997年,为抑制二级市场的过度投机,当年的新股发行额度也相应作出调整。
1998年12月颁布的《证券法》,确定股票发行实行核准制,此后新股发行就不再有额度一说。2000年3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中国证监会股票发行核准程序》,标志着我国股票发行体制开始由审批制向核准制转变。一年后,股票发行核准制正式启动。
核准制时代,新股定价是发行制度的核心环节,市场化尝试最早,引来争议也最大
在核准制下,市场化的进程大大加快。然而,道路却并非一帆风顺。
新股定价是发行制度的核心环节。在这方面,市场化的尝试最早,引来的争议却也最大。2000年,福建闽东电力公开招股,在定价方式上实行市场化,承销商和发行人只确定发行底价,向法人配售时采用竞价的办法,以达到申购限额的报价为发行价格。最终闽东电力以88.69倍的发行市盈率刷新了历史纪录,引发市场一片哗然。
闽东电力案例提示人们,在股票仍是稀缺资源的情况下,市场的约束力难以得到体现。即使发行价格很高,在一级市场“抢购”然后在二级市场卖出,以获取丰厚差价,依然是多数投资者的观念。此后,为避免新股发行价格过高,监管部门又回归到采用限定发行市盈率上限的方式管理新股价格。
此后,2004年修订的《证券法》取消了新股发行价格须经核准的规定。在这一背景下,新股发行在2005年开始实行询价制,新股价格无需再由监管部门核准,而是采用向合格机构投资者询价的方式确定新股发行价格,这向市场化定价方式迈出了积极的一步。不过,在这一阶段,对部分新股发行最终定价仍然实行着窗口指导,新股的发行市盈率多在30倍左右。
最新一轮的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再一次将突破口放在了定价环节。2009年6月,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这次改革使得新股定价的市场化程度进一步提高,个人投资者中签户数有所增加,大量“破发”也使投资者防范一级市场投资风险的意识得到增强。然而,定价的放开,再一次带来新股发行价格的不断走高。尤其是创业板设立的一年间,中小企业的发行市盈率迭创新高,引来不少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