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读
- 经济发展
- 社会发展
- 减贫救灾
- 法治中国
- 天下人物
- 发展报告
- 项目中心
视频播放位置
下载安装Flash播放器赵庆明:在不出现系统风险,且银行贷款的形态确实能够真实反映风险状况的情况下,150%的拨备覆盖率完全能够覆盖银行经营的风险。
我认为已经没有必要进一步提高监管标准,当前我国的监管要求已远高于发达国家以及一些国际金融组织的要求,当然,抓紧商业银行对已出台严厉标准的落实很有必要,例如银行贷款的形态要确实能够反映其风险状况。我担心,在监管标准不断提高的情况下,部分商业银行为了所谓“达标”求得业务发展,有意抬高贷款质量,从而人为减少风险资产的数量和拨备需求。我个人的感觉是我国的监管部门重规则轻落实、重非现场监管轻现场监管。
鲁政委:150%的拨备覆盖率是否能够覆盖风险,取决于未来是否会出现未预期到的风险。如果没有遇到,那么,当然足以覆盖风险;反之则可能出现不足。目前来看,首要的问题不是银行能否承受更严格的监管,而是经济能否承受这种更严格监管的问题。
上海证券报:有人认为,对于不良贷款率较高的银行,拨备新规可能意味着约束放宽。市场上因此也有对新政“一刀切”的顾忌,您认为新规如何兼顾各类银行并有效达到监管目标?
鲁政委:如果单纯使用拨备总贷比这一个指标,显然对不良贷款率较高的银行较为有利,造成逆向选择。但如果要求同时达到拨备覆盖率和拨备总贷比两个指标要求,这种逆向选择就可以避免。
刘煜辉:从目前来看,拨备新政推出后压力最大的将来自不良贷款率低的银行。为防止出现“奖劣罚优”的可能,监管层也应当针对不同类型的银行,实行差别化政策标准,因为各类银行为经济提供的服务类型是有差别的。
伍永刚:只强调拨备覆盖率监管指标,银行可能难以覆盖不良率发生较大扰动时的风险;只强调拨备率监管指标,有可能忽视银行的资产质量差异,导致对质优者监管过度,对质劣者监管不足。
因此,我们建议在拨备新规中要强调拨备率和拨备覆盖率这两个监管指标的相互补充性。另一方面,拨备率下限水平不能设得太高,拨备率要求过高不仅会抑优扶劣,且有可能使银行的风险管理行为发生扭曲,适得其反。如银行在过高拨备率要求的压力下,有可能减缓对不良贷款的处置和核销。虽然这时不良率有可能适度上升,但拨备率上来了。总体来讲,2.5%(2.4%)的拨备率要求显得有些高。
3 新规压缩银行再融资周期
上海证券报:新规是否有可能导致部分银行资本金不足,压缩上市银行的再融资周期?对此,监管机构或股东,比如四大行的大股东汇金等可能会持有什么态度?
赵庆明:去年以来,一系列监管新规的出台,其主要目的是风险防范,当然也可以理解是为了抑制信贷增长,目的是好的。但是,过高的标准和过多的限制(例如银信合作)必然导致商业银行出现“资本金饥渴症”。当前以及未来一段时间内,我国商业银行的信贷都会是高速增长,其内在动力是我国经济的高速增长,商业银行自身追求高成长仅仅是次要原因。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GDP年均增长接近10%,再加上年均3%以上的通货膨胀率,还有不断上升的金融深化,它们共同作用使得商业银行的资产规模以远远超过GDP增速的速度在成长。未来一段时间内,我国经济仍将持续快速增长,这就决定了我国商业银行仍将继续高速增长,这是内在动力,因此,即使采取一些“压制”的监管举措,商业银行资产规模的快速增长这一必然趋势也不可能会被根本改变。这种中国经济高速增长导致的商业银行的高成长也必然使得银行不断扩充资本金,这种情况下,如果我国监管部门再采取过度审慎的监管理念,对资本充足率以及影响资本充足率的指标提出远高于国际通行的标准,必然会压缩上市银行的再融资周期。
刘煜辉:从近期银行股的持续走低来看,市场对银行股未来盈利暗淡预期一目了然。约1.5%的新增计提,即银行要一下子拿掉2000多亿的利润来提高拨备,银行对资本金需求压力可想而知。
鲁政委:从监管潮流来看,资本要求中股东权益的比重得到了比此前更为突出的强调,其比例也被要求较此前得到更多提高。这意味着,在资本充足率继续提高的情况下,未来银行只有通过增发新股或利润转增资本方式,才能满足监管要求。如果是增发新股,毫无疑问,对于国有银行,如果汇金不希望所持股份被摊薄,就需要继续认购这些银行增发的股份。但仅这次增发,汇金就已出现资金不足,不得不发债的情况。这意味着,国有银行持续的增发,将给汇金造成巨大资金压力,汇金难以一次又一次地满足这种需求。
这种方式特别要引起注意的副作用是:汇金在银行间市场发债筹资认购几大国有银行股份,给其他金融机构造成了巨大的不公平。因为这不过是几大银行透过汇金,将债务资本转化为了本来只有股东权益才能够充当的核心资本。而其他银行由于缺乏汇金这一中介,不可能利用这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