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金融瓶颈之难破解从2004年以来连续5个中央“一号文件”都是锁定“三农”可以看出。对于9亿农民,得到金融服务意味着可以多养几十头猪、多承包几片竹林,甚至对于一些贫困农户意味着孩子的学费有了着落。
所幸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已经开始进入农村金融市场:大型商业银行农行定位立足县域、面向“三农”,将承担服务“三农”骨干和支柱的角色;邮储银行去年3月挂牌后,通过渗透至乡镇甚至村的网点发放小额贷款;农信社依然是服务“三农”的主力军,经过2003年以来的首轮改革后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大幅提升;而村镇银行、贷款公司、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市场如活跃的“鲶鱼”搅活了整个农村金融市场。
对于目前的农村金融市场,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研究员陈剑波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说,市场格局尚在形成过程中,在广大的农村金融市场,哪家机构先发育出贴近农村客户需求的多元化金融产品、信贷体制和风险控制体系,将来这家机构的市场份额就会大,落后一步的机构就会失去市场优势。
对于客户分散、经营成本高、风险大的农村金融市场,陈剑波认为,必须鼓励创新,打破银行原有的框架体制的束缚,“如果在现有城市业务的信贷制度、财产制度的基础上做农村客户,风险控制就没法做。”
在农行县域支行采访的过程中,记者看到了担保抵押制度和信贷体制方面一些新突破。安徽广德县支行行长宋志明说,试点中,信贷审批权限已经开始尝试从二级分行下放至县支行,缩短信贷审批流程。
当然,在鼓励多种金融机构参与农村金融市场竞争的同时,还应该对这些机构给予适当的政策支持,以保持商业上长期的可持续。
对此,农行安徽分行行长顾正宇颇有体会,他说,不可否认,农村金融业务运营成本高、利润率比较低,希望国家在财政税收和货币政策上为农行服务“三农”提供一定支持,例如,农行农村业务的所得税和营业税是否可以低于城市业务,以增强“三农”业务的盈利能力。
目前,农信社在税收方面享有优惠政策,中西部地区农信社免征企业所得税、东部地区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由5%降至3%。
此外,农村贷款业务风险高是金融机构公认的,而且农业生产保险体系尚不健全。对此,顾正宇建议,对农村金融机构的风险监管指标设置应有别于城市,“是否可以将每年新增不良贷款率不超过1%的指标适当放宽”,对于自然原因造成的坏账也应该有免责条款。
对于外部扶持政策,有关人士还建议设立农村信贷发展基金,按金融机构收入的一定比例征收,对中西部金融机构发放的农户贷款和农村小企业贷款,提供2%~3%的风险补贴,或作为对借款人的奖励补贴基金,按照农户和农村小企业的还款记录进行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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