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四(3月6日),中国银监会业务创新监管协作部主任李伏安接受《理财周报》独家专访,代表银监会对当前银行理财产品收益问题做出回应。
银监会业务创新监管协作部设立于2005年10月,专司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创新研究和协调,主要职责是在专业化的有效监管,防范风险前提下,促进中国银行业的金融创新,提高中国银行业国际竞争力。该部门是银监会专司银行业产品和业务创新监管的最高主管部门。
李伏安表示,对于目前中国商业银行面临的问题,要用大的、长远的发展眼光看待,理财业务的综合化和多元化发展是市场发展的需要,监管部门将进一步紧抓银行的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问题;从公共服务的角度抓投资者教育、金融知识的传播。对于目前各界关心较多的问题,李伏安站在监管层的角度给予详细回答。
理财产品盈利还是亏损, 应与同类的资本市场标杆产品相比较
《理财周报》:您如何看待目前银行理财产品集中出现的“零收益”、“负收益”现象?
李伏安:理财最近成为多方关注的热点,全民理财的意识日益加强。但是,这个市场刚发展不久,还需要有一个培育和发展的过程。大家一定要对理财市场未来发展有一个长远的判断。
例如大家讨论较多的银行QDII理财产品收益问题。实际上,银行QDII理财产品推出只有半年,正好赶上当前全球的震荡市场。在这样的情况下,这类产品又不可能不去海外投资,那么,本身在半年时间内,要跑赢市场就很不容易。当市场本身是负收益的时候,一个银行理财产品所谓“零收益”,也就是保证本金安全,相当于已经抵御市场风险了。
另外,投资者需要区分银行理财产品与银行存款的收益判断标准。存款的判断标准要比较名义利率和实际利率。判断理财产品是盈利还是亏损,应该跟同类的资本市场标杆产品相比较。如果在市场大规模亏损的情况下,产品是零收益但起码保本,那么这款产品就算比较好的。
赚钱不赚钱的概念一定需要一个标杆,现在银监会考核银行的风险、收益计量等,都会要首先明确市场考核的标杆是什么。所有的金融产品一定不是简单地靠利率或者资本回报率来算的,一定是按市场表现来计算的。
投资者为什么要买银行理财产品,实际上就是要规避实际利率为负的风险,银行只有通过理财、为客户管理资产、投资等方式才能为客户规避实际利率为负的风险,但是银行不能向客户保证投资理财一定是盈利的。
充分揭示风险情况下,客户需要自己做决策
《理财周报》:不少投资者目前还认识不到银行理财也是有风险的,不能接受一些产品的收益风险现象,这类问题最近集中表现出来。
李伏安:这些业务是过去中国的银行业、中国的金融机构没有做过的,在国外的确已经发展成熟了,但是中国的老百姓还不知道、过去也没听过。银监会从去年就宣传:不能把银行理财产品当作存款,不能把别人说好就当作自己适合,不能把预期收益率当作实际收益率。实际上这些问题的产生都在我们预料之中。
当市场不发生问题和风险的时候,对投资者宣传注意产品风险等道理,投资者较难接受。只有当风险发生时,再对投资者讲这些,他们才能听进去。
但是银监会不是要等出了问题才出来说话,我们很早就进行了宣传。就像当股市好的时候,投资者不去听注意风险这类话,只有当问题发生时投资者才会明白。这实际上是整个社会交学费的过程、学习的过程。银行在学习,投资者、消费者也在学习。
作为银监会来说,监管当局的目的就是尽量减少大家学习的成本和代价。在整个理财的过程中,监管当局的主要目标是监督银行有效地披露、揭示产品中的风险,帮助客户有效识别风险、认识风险,甚至教育客户,让他们能够判断这种风险。但是所有这些工作都不能替代由客户本身来承担的决策风险。也就是说,在充分揭示风险的情况下,客户需要自己做决策、自己承担风险,这点要跟消费者、跟全社会都讲清楚。
《理财周报》:受到银行理财产品收益风险的影响,银行投资、代客资产管理能力遭到社会质疑,你们是否感受到较大压力?
李伏安:去年我就说过,新的理财业务的发展、新的理财途径的拓展,包括QDII产品的扩展,对银行投资管理能力都是重大的考验。银行需要逐步培育、建立这种能力,能力包括对境内、境外资本市场投资的能力。
在国际市场投资之前,首先是了解国际市场、具备分析判断能力,这些能力不是一天两天能建立起来的。但是如果不让银行去投资,他们永远不会有动力和压力来做这个事情,也永远不会具有这样的能力。银监会对银行开展理财业务的市场准入控制还是比较审慎的,不是所有银行都可以做理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