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毅夫委员的发言——发展地区性中小银行改善金融结构
最近召开的第三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要放宽准入、降低门槛,发展适合农村需求特点的多种所有制、多种形式的小额信贷组织,增加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这些新的政策措施将对改善我国金融结构,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金融结构指的是一个国家中股权直接融资和银行间接融资,以及间接融资里大银行和小银行融资的比重。金融体系的基本功能是动员资金、配置资金。一个国家的金融体系是否有效率决定于是否能够把动员起来的资金配置到最有竞争力和社会回报最高部门里的最有效率的使用者。我国虽然经过改革开放以来的快速增长,到2006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也不过2050美元。和发达国家比,我国最具有竞争力的产业部门仍然是劳动力相对比较密集的制造业和国内服务业,以及资本密集型产业中劳动力相对密集的区段。这些产业和区段中的企业绝大多数是资金需求规模相对小的中小企业。在2006年我国的2576万家个体工商户和4947万家私营企业中,绝大多数都属于这类企业。另外,我国还有57%的人口在农村,绝大多数经营小规模的农场。
目前我国的金融结构以银行间接融资为主,在银行中又以工、农、中、建四大商业银行为核心,运用的人民币资金占到整个金融体系人民币资金运用总量的75%。这种过度集中的金融结构固然有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点,但是,也产生了许多不良后果:首先,绝大多数有竞争力的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因为得不到金融支持,发展受到抑制,降低了资金配置的效率。例如,2006年以中小企业为主的服务业的产值只占国内生产总值的395%,比中等发展程度国家平均53%的水平低了135个百分点。个体工商户的数量则从2004年的39216万家减少到去年的2576万家。其次,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发展受限,增加了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的困难,二元经济结构难于消除,使得我国城市化水平低于世界上其他同等发展程度国家的平均水平,而且,也增加了城市本身就业的困难。第三,绝大多数农户得不到金融支持,只能靠自我积累,生产规模很难扩大,农业产业化、现代化发展缓慢,农民增收困难,城乡差距不断扩大。第四,改革开放以后,民营经济快速发展,能够从银行和股市融到资金的都是实力雄厚的大企业,这种融资结构使得富者越富、穷者越穷,收入分配越来越不公平,影响到社会的和谐。第五,大银行的融资倾向于大项目,资金过度集中于少数几家大银行,容易出现在每一个阶段投资项目过度集中于某些同类型的大项目的“潮涌现象”,增加了宏观调控的困难。
中小企业和农户的资金需求规模相对较小,绝大多数不适合到需要公证和按期披露信息等昂贵中介服务的股市和债券市场融资。中小企业和农户一般也缺乏可供抵押的资产,银行需要掌握企业家个人和农户的信用、经营能力、未来的收入流等情况才能降低贷款的风险。国内外的经验一再证明,地区性中小银行一方面由于资金规模相对小,其贷款对象不会是资金需求规模大的大企业,另一方面,银行家对当地的中小企业的经营、企业家的能力和信用等信息的了解具有先天的优势,因而,地区性中小银行是给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最有效的金融制度安排。从孟加拉等发展中国家的经验来看,在农村,如果能够根据农业生产、社区组织的特性,以创新的小额信贷模式来组织,也能够发展出可以有效地给农户提供金融服务,并且成功经营的农村小额信贷银行。中南美一些国家把这种农村小额信贷的方式加以改革,运用到了城市贫困人口开办的微型企业中,也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另外,如果有完善的信用和担保体系,中小企业和农户也有可能从较大的商业银行获得贷款。
今天的发达国家在发展的早期,其金融结构是以地区性中小银行为主,随着产业发展,企业资金需求规模扩大、风险增加,才逐渐发展大银行和股票市场等。即使到今天,发达国家还存在许多为中小企业和农户服务的地区性中小银行和金融机构。不仅如此,由于中小企业在创造就业上的优势,发达国家的政府还通过立法、设立机构专门支持中小企业和农户贷款。在美国就设有中小企业署,由国会拨款提供资本金,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直接贷款和风险投资。欧洲、日本也有类似机构。
发展中小企业,多创造就业机会,让有劳动能力的人都能够得到充分就业,以分享经济发展的果实;发展农业产业化,让农村走现代化的发展道路,以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差距。这些措施都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所以,除了因应加入WTO过渡期结束后银行业开放带来的竞争压力,需要继续完善现有的银行、股市等金融机构以提高其业务水平和竞争能力外,还应该积极落实这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的加大对农村和中小企业金融支持的政策,推动放宽农村银行业准入的试点。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加快理念和制度创新,支持能够为中小企业、农户和贫困人口提供金融服务的地区性中小银行、农村小额信贷银行,以及相关的政府和民间的信用、担保、投融资体系的发展。这是改善我国过度集中的金融结构,提高金融体系配置资金效率应有的措施,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制度保障。(林毅夫 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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