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近日指出,中小商业银行要有步骤地推进首席官制度建设,特别是要逐步设立首席风险官、首席信息官和首席财务官。
银监会近日召开了中小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座谈会。会议认为,目前中小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仍存在一些问题,比如董事会与高管层职责边界尚待进一步清晰、董事会决策能力有待提高、独立董事作用还要充分发挥、监事会要进一步提升独立性等。
银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中小商业银行要着力推动公司治理由“形似”向“神似”的转变,全面提高公司治理的有效性。
这位负责人上强调,中小商业银行要明确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的职责和地位,充分发挥其在公司治理中连接董事会与高管层、董事会与监事会、董事会中各委员会的枢纽作用。此外,还要把好风险关,全方位的管理和控制风险,重点关注高风险业务和高风险地区,真正将提高风险管控能力贯穿于公司治理改革始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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