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治理现代化的制度自信与文化自觉

2014年01月30日11:26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治理 现代化 制度 文化 政治文化  文化部监察局 十八届三中全会 文化部 监察局 陈锋

二、文化建设对于制度建设的必要性

制度建设,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这是制度的优势。制度优势的发挥,必须链接到人的行为发生的平台上和环境中,转化为影响人的行为的最直接因素而起规范作用。因此,制度建设需要相应的文化为之支撑。

每一个人的社会行为和社会思想都发生在一种社会情境中。影响着人们的社会行为和思想的因素很多,据社会学目前研究揭示,最主要的是自我认知、社会交往和文化背景,尤以独特的文化背景最为突出。美国文化学者露丝•本尼迪克特说:“个体生活的历史中,首要的就是对他所属的那个社群传统上手把手传下来的那些模式和准则的适应。落地伊始,社群的习俗便开始塑造他的经验和行为。到咿呀学语时,他已是所属文化的造物,而到他长大成人并能参加该文化的活动时,社群的习惯便已是他的习惯,社群的信仰便已是他的信仰,社群的戒律亦已是他的戒律。”在《民俗论》的一开篇,萨姆纳就说,人开始于行为而不是思想,这些行为与理性没有或很少有关系,它开始于无计划,它们的历史在被制度化前没有留下理性的痕迹。但它具有无形的社会力量,个人在具备思考能力之前就已经受到了民俗的影响和陶冶。马克斯∙韦伯则这样说:我们将赋予文化这样的定义,它意指一种独特的一致性行动,这种行动被不断重复的原因仅仅在于,人们由于不加思索地模仿而习惯了它。它是一种集体方式的行动,任何人在任何意义上都没有“要求”个人对它永远遵奉。

制度是社会规则的理性表达和成型,它发挥作用带有普遍性、强制性、后发性,这既是它的优势,但是如果不能与社会文化相契合,就成了它的短处。新制度主义研究表明,制度中的非正式制度与规则往往比成文的正式制度更加具有力量,就是因为它们本身就是文化的一部分。非正式规则“是随时间演进的”,是人们在社会活动和交往中自然演化形成的,是一种“习惯性行为”,是一种随文化传统而来的行为规则,因而最具有稳定性和约束力。更重要的,作为非正式制度的文化,体现社会核心价值观,影响社会大众的行为举止和价值取向。宋代哲学家邵雍曾说:“天下将治,则人必尚于义也;天下将乱,则人必尚于利也。尚义则谦让之风行焉;尚利则攘夺之风行焉。”

因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和国家治理现代化,需要与之相应的先进文化建设,特别是政治文化建设。第一,要做制度文化化的工作,弘扬制度的价值理念。要制定具体措施,使得正式的制度规范逐渐成为人们能够共同接受、乐意遵守的良好作法,让人们按它们去思,去想,去行动,去生活,自然而然地演变为人的活动方式。第二,把改进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的基础性工作。通过文化的濡化和涵化,在“亲”、“近”、“小”、“实”方面下功夫,着力改善社会心理和大众行为,培养制度思维、制度观念、制度常识,习惯于照制度办事,成为与治理现代化相应的现代人。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遵守文化道德习俗是一种马克斯•韦伯所说的“毫无思考”与“出于方便”的无意识。这种无意识使得文化规范“在今天可能还是非常命令性的,连一个独裁者也没法推翻它们。”这也就是中国古人所说的文化适应即“从心所欲而不逾矩”。所以,如果说治理现代化需要系统管用的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需要相应的文化支撑,那么,治理现代化相应的制度文化、政治文化建设就要追求和达到润物无声、规中自由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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