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四省会城市机动车环检互认

发布时间: 2014-11-24 10:35:28  |  来源: 中国环境报  |  作者: 鄢祖海  |  责任编辑: 环境
关键词: 机动车排气 机动车污染 长江 环境违法 黄标车 污染防治

本报记者鄢祖海 通讯员李利桥武汉报道 长江中游城市群4省会城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交流会近日在湖北省武汉市召开。

合肥、南昌、长沙、武汉4市的机动车污染防治环境监管部门交流了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监督管理、黄标车提前淘汰、机动车环保专项整治等工作经验,并对遥感监测、在线监控等科技手段在机动车污染防治和管理中的应用进行了探讨。

4市计划今年年底启动实施机动车环检互认,高污染排放机动车信息共享。届时,在4市注册、异地使用的车主不再为办理机动车环保检测异地委托而烦恼,可就近到当地环检机构进行环保检测,并领取环保标志。同时,在4市内异地使用的黄标车及环境违法车辆也将受到当地环保、交管部门的监控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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