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与其“霾怨”不如一起行动

发布时间: 2014-11-02 11:10:42  |  来源: 光明日报  |  作者: 冯永锋  |  责任编辑: 环境
关键词: 京津冀 雾霾 大气污染防治 空气污染 北京市 赵亮 环保志愿者 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细颗粒物 化学需氧量 排污费

开栏的话

雾霾,时常弥散在人们身边,也笼罩在人们心头。京津冀地区,尤其是重灾区。破解“十面霾伏”的困境,刻不容缓。一年前,京津冀三地开始统一步调,联手展开大气污染防治。一年后,随着各种制度的建立,科技力量的投入,管控措施的严格,环保意识的提高,京津冀治霾成效逐渐显露。然而,去霾如抽丝,不仅需要壮士断腕的勇气,也需要持之以恒的努力。日前,本报记者深入三地进行了采访。从今天起,本报推出“关注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专栏,既是对过往治霾方略的梳理与总结,也寄予了对未来蓝天白云常在的深切期待。

每次遇到赵亮,北京市环保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方力都会问:“今天,你举报污染了吗?”

赵亮,环保志愿者。在北京,无论走在哪里,只要发现有空气污染的行为,他都会马上拍照、发微博、打环保热线12369举报;坐火车到外地旅行,每当看到窗外有烟囱排黑烟,他也会马上拍照片,发微博,把定位好的企业信息,发送给环保局。

方力最喜欢说的一句话是:“只要你举报,哪怕深夜举报,我们也会出去排查。为了北京的空气好转,我们不怕把自己累死!”

执法机构期盼举报,普通公众热心举报。这是京津冀治理空气污染进程中,各方联合行动、公众共同参与的一个剪影。

群众积极举报——给力

方力介绍,今年3月1日《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实施以来,市民环保意识明显提高。“实施两个月后,市环保局就接到市民举报16102件。”

方力举例说,今年7月,北京环保部门对昌平区北七家镇歇甲村地区成片的小作坊和企业进行了突击检查。6组执法人员共检查了24家企业,其中汽修企业19家、餐饮企业3家、搅拌站1家、砂石厂1家,发现24家企业中有18家无照经营,另外6家企业存在未建设治理设施、露天喷漆、防尘措施不到位、未经审批私上生产线等违法行为。“这次突击行动,就源于群众举报。”方力说。

据统计,《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实施后,北京环保、城管等执法部门,连续7个月开展“大气专项执法周”行动,立案处罚783起,处罚金额1790.03万元。曝光巴威公司“二次违法加倍处罚”、立马水泥在线监控数据造假处罚等典型案件,引起广泛的反响。

区域联动执法——有力

“北京细颗粒物的来源中,外地区域传输而来的,占28%至36%;本地污染排放占64%至72%。在本地污染排放结构中,机动车、燃煤、工业生产、扬尘为主要来源,分别占31.1%、22.4%、18.1%和14.3%。”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柴发合说。这些数据,是对北京2013年细颗粒物(PM2.5)来源的最新解析成果。

空气是互通的,本地源需要本地努力治理,外地源就需要区域联合协作。北京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协调处处长李立新介绍,今年6月,针对夏收季节秸秆焚烧抬头的现象,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五省市小麦产区共同开展秸秆禁烧执法行动——天上有卫星在监视火情,地面有协管员在网格化巡查,有效遏制了违法行为。秋麦收割时,五省市又一次联合执法。

今年1月到9月,北京空气中细颗粒物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6.3%。“这个成绩的取得,与区域联合协作直接相关。净化华北空气,只有整个华北区域协作、联动执法,才可能实现。”北京市环境监察总队总队长仲崇磊说。

企业减少排放——努力

北京市环保局大气管理处处长于建华说,今年1月1日起,北京在全国率先大幅度提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四项主要污染物的收费标准。调整后的收费为原标准的十四五倍,为全国最高。“排污费的收取标准为治理成本,充分体现了收取排污费的意义。”

排污费征收标准提高后,企业环保责任意识大幅增强,大部分排污单位都能够定期委托监测,按月申报污染物排放情况;同时,也促进企业加强环保管理,保证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污染物达标排放。

更重要的是,排污费征收标准的提高,提升了企业对“污染减排”的投入。记者了解到,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石景山热电厂、华能北京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加大投入,从4月起,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控制在了规定排放标准的一半以下。北京市水泥厂有限公司等6家水泥企业,积极采取措施,第三季度氮氧化物排放浓度由去年同期的每立方米300毫克,降低到目前的每立方米150毫克。(本报记者 冯永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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