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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电力来自垃圾
新加坡焚烧垃圾的主要目的是缩小垃圾的体积、环保卫生,此外,它还有另外一个目的:新加坡大约3%的电力是由焚化装置产生的。垃圾燃烧时不需要任何其他燃料热度就能达到1000℃。
新加坡现有4个垃圾发电厂,年生产电力9.81亿千瓦时,占新加坡全部电力的3%。散发的热量将水加热至沸腾,驱动发电机运转。
新加坡这 4个垃圾焚化厂均不是自负盈亏的企业,而是直接隶属于新加坡环境局的政府机构,所有工作人员都是政府公务员身份,所有投资都是政府财政投资,没有税收。虽然是铁饭碗,却是盈利企业,不但政府无负担,还为财政赚了钱,所有利润均上缴财政。
如大士南焚化厂运营收入约1亿元新币(1新元约等于5元人民币),其中运营成本约2000万元新币(主要包括人工薪资和日常维护费用),盈余约8000万元新币。运营收入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垃圾处理费,每吨约77元新币;二是发电收入,每千瓦时约0.1元新币,与普通发电厂价格一致。垃圾处理费和发电收入分别占运营收入的6%和4%。
据统计,2010年新加坡的垃圾总量为560万吨(其中建筑垃圾产生量约为60万吨),54%被回收利用,其余的全部进行了焚烧处理。
新加坡对建筑垃圾分类利用也是与众不同。承包商为减少建筑垃圾处理费用,一般在工地内就将自身可利用的废金属、废砖石分离,自行出售或用于回填和平整地面,其余则付费委托给建筑垃圾处理公司。
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场所内,对建筑垃圾实施二次分类:已拆卸的建筑施工防护网、废纸等将被回收打包,用于再生利用;木材用于制作简易家具或肥料;混凝土块被粉碎后加工用于制作沟渠构件,粉碎的砂石出售用于工程施工。
未进入综合利用厂的其他建筑垃圾被用于铺设道路或运送至实马高岛堆填区填埋。非法丢弃建筑垃圾的,最高将被处以5万新元罚款或监禁不超过12个月或两者兼施,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也将充公。 (刘少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