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通报10个环境问题 要求当地政府整改到位

发布时间: 2014-09-24 09:08:21  |  来源: 中国环境报  |  作者: 曾咏发  |  责任编辑: 环境
关键词: 福建省 环境风险 饮用水 环境安全 水源保护区 环境监管

本报通讯员曾咏发福州报道福建省环保厅近日组织执法人员对全省环境风险企业及饮用水环境安全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龙岩连盛化工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和黄岗水库等5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存在环境安全隐患问题,予以全省通报,要求当地政府抓紧整改到位。

5家企业分别是:龙岩连盛化工有限公司、莆田市立行工贸有限公司、莆田市新邦胶粘制品有限公司、莆田市涵江区兆瑞化工有限公司、福建奇嘉化工制品有限公司(莆田市秀屿区)。

5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别是:龙岩市黄岗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漳平市铁路水厂双洋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莆田市外度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将乐县下村水厂水源保护区、永安市北区水厂水源保护区。

检查发现,龙岩连盛化工有限公司装卸区未设事故废水收集设施、雨水外排口未建监控池及切换阀门;莆田市立行工贸有限公司应急池容量不足,车间事故废水收集系统未与应急池连接,雨水外排口未设切换阀。

福建省环保厅要求,各级环保部门要继续加大对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加强巡查,每月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进行一次巡查,实行台账管理制,及时、全面掌握水质变化状况,如发现有危及饮用水水源保护环境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当地政府,确保水源保护区水质安全。

上述企业被要求在12月15日前完成整改,福建省环保厅将适时组织后督查。对整改无望或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将提请当地政府予以取缔或关闭。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存在的环境安全隐患问题,依法提请当地政府逐一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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