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昌吉禁止住宅楼下开餐馆

发布时间: 2014-09-09 16:01:15  |  来源: 中国环境报  |  作者: 杨涛利 程宏伟  |  责任编辑: 环境
关键词: 新疆 昌吉市 环保局 油烟污染 餐馆

原标题:昌吉禁止住宅楼下开餐馆

        现有餐馆证照期满后将不再发放

本报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日前批准了《关于利用居民住宅楼底层开办产生油烟和噪声污染餐饮业的治理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报告》规定,今后昌吉市辖区内,禁止利用居民住宅楼底层(含一楼小院)新办产生油烟污染的餐饮业;禁止将邻近居民区的临街没有餐馆设计的商住楼底层商铺改建为餐馆;新建住宅楼内不能设置饮食业单位;现有住宅楼内不能新设置产生油烟污染的饮食业单位。

根据《报告》,今后新开餐饮项目必须经昌吉市环保局批准后,才能到卫生部门办理许可手续。对在住宅楼内或临近商铺已开业且产生油烟的餐饮店,待其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期满后,不再发证、发照,逐步解决遗留问题。

昌吉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广大居民,新开和转让餐饮店面时,在签订租房和转让协议前,应事先到环保局咨询环保审批相关事宜,避免投入资金后,因达不到环保要求,无法获得批准而造成财产损失。

杨涛利 程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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