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扩大污水直排调查范围

发布时间: 2014-09-03 09:44:35  |  来源: 中国环境报  |  作者: 周雁凌 季英德  |  责任编辑: 环境
关键词: 山东 污水直排 污水排放 污水流量 环保局 建成区

原标题:山东扩大污水直排调查范围

        1个月内完成城市建成区信息汇总

本报记者周雁凌 季英德济南报道 随着全省253个挂牌督办城市(含县城)建成区污水直排口整治的完成,山东省环保厅近日决定开展第二次全省城市(含县城)污水直排环境问题专项调查。

据了解,本次专项调查主要是在第一次专项调查的基础上,对全省城市(含县城)建成区内污水直排环境问题作进一步调查,将调查范围由省控重点污染河流干流及其一级、二级支流扩大至整个城市(含县城)建成区。计划用1个月左右的时间,由各市环保局制定工作方案,按照责任分工,对调查范围内的污水直排口及河道内长期积存垃圾点逐一进行定位,在纸质地图上予以标注。同时填写《污水直排环境信息汇总表》,详细记录各直排口污水流量、水质、来源、流向及河道内长期积存垃圾点的性质、规模、所处位置等基本情况,并留存图片资料。

山东省环保厅强调,各级环保部门要积极协调住建(环卫、城管)、水利等部门,掌握辖区内市政管网建设、污水排放和垃圾清运处理等有关情况和资料,指导调查工作有序进行。各级环境监察、监测部门要抽调精干人员,具体负责调查和监测工作。各市环保局要严格审核把关,确保调查的全面性和准确性,各级环保局主要领导对调查结果总负责。同时,要加强对各县(市、区)调查工作开展情况的督导,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省环保厅将结合每月突出环境问题重点督查、全省城市(含县城)建成区污水直排环境“随手拍”活动等对各市环保局上报的调查结果进行审核和比对,对发现的虚报、漏报等问题一经查实将进行处理并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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