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绩效能打几分?青岛七成企业环境管理存在不足

发布时间: 2014-08-22 15:15:28  |  来源: 中国环境报  |  作者: 孙俊杰  |  责任编辑: 环境
关键词: 山东省 青岛市 环境信访 环境违法 环境绩效 监督性监测 重点污染物

污染防治类指标是关键

青岛市2013年度企业环境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由污染防治、环境管理与社会监督三大类共12项指标构成。与2012年度相比,新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企业内部环境管理、企业风险管理、专家评议等评价指标。

据了解,污染防治类指标是企业环境绩效评价指标的关键指标,污染物达标排放是企业环境绩效的基础,污染防治类指标包括污染源达标情况、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3个方面。

环境管理类指标主要从企业环境管理角度来评判企业的环境绩效,包括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和验收、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企业内部环境管理、环境风险管理、清洁生产审核与环境失信行为等6个方面。

社会监督类指标主要从社会影响来考察企业环境绩效,包括媒体监督、群众投诉与环境行为社会满意度等3个方面。

青岛市企业环境绩效评价采用统一的标准,百分制量化评价方法,其中污染防治、环境管理行为和社会监督社会满意度三大类指标基准分分别为35、40和25分。

评价信息秉承“可核实、可查证、权威性”的原则,主要以环保部门通过现场检查、监督性监测、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核查、上级环保部门通报,以及履行监管职责的其他活动制作或者获取的企业环境信息为基础。此外还选取企业所在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周边群众进行调查问卷,充分征求公众意见。

环境管理失分最多

青岛市在重点企业环境绩效评价过程中,污染防治、环境管理行为、社会监督三项评价指标失分占总失分的比值由高到低分别为:环境管理(49.7%)、污染防治(24.8%)、社会监督(25.4%)。这一比值反映出企业环境绩效在各方面存在缺失的程度及差距。

污染防治类绩效指标中,23.4%的企业在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方面出现超标情况而失分,22.8%的企业危险废物管理不能完全满足规范化管理要求。

环境管理类绩效指标中,73.1%的企业在企业内部环境管理(环保机构和管理人员设置、治污设施操作人员定期培训并持证上岗、内部环保管理制度、各治污设施基础资料、操作管理台账等)存在不足;66.9%的企业在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自动监控设备运行率、数据准确率及环保部门现场检查结果)存在不足;26.7%的企业在2013年度存在因环境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未能按期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等环境失信行为; 4.8%的企业在环境风险管理(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建立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执行到位、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按规定投保强制性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不够完善;4.1%的企业存在项目环保审批和“三同时”验收问题。

社会监督类绩效指标中,有7家企业在2013年度存在查实的环境信访、投诉;有8家企业因环境失信行为遭媒体曝光。

《报告》还指出,部分企业在内部环境管理、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等方面需进一步加强,这两项指标提升后,污染物达标情况、环境失信行为、社会监督等指标得分也将相应得到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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