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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进一步强化流域整治
一是继续抓好重点流域(含近海水域)整治。从饮用水源保护整治、养殖业污染治理、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工业污染整治、生态环境建设、小流域整治、水土流失治理等7个方面,着力推进重点流域(含近海水域)环境综合整治,全年完成119个项目,完成投资17.03亿元。二是积极推动跨境流域整治。开展跨境流域污染治理三年行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晋江、石狮和晋江、南安开展跨境流域污染治理。截至2013年底,石狮完成投资9816万元、完成项目16个,晋江完成投资2.16亿元、完成项目40个,南安24个项目均已完成。通过治理,晋江与石狮5条跨境小流域、晋江与南安2条跨境小流域大部分监测断面水质均有不同程度改善。三是创新开展21条小流域“赛水质”活动,力求“小河净、大河清”,有效改善小流域水质,投入资金1.66亿元,河道清淤47.96公里,关闭搬迁违法企业108家。四是强化饮用水源保护,确保饮用水源安全。组织开展市、县两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积极推动中心市区北高干渠饮用水源输水管道“明改暗”;组织开展全市河流型饮用水水源地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工作;进一步推进山美水库生态修复工程,山美水库成为全省第一个进入国家优先支持的项目。
4.不断加强企业监管
一是关口前移。认真组织“两高”有关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司法解释的“全覆盖”宣传学习,不断提高企业主“知法、懂法、守法”水平和环保干部职工业务素质。二是规范监管。进一步规范重点工业污染源监管,按程序推进全市64家国控企业、343台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第三方全委托运维。三是强化违法案件的移送侦办。建立公检法和环保部门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联席会议以及“快取证、快移送、快审理、快判决”工作机制,加强对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25件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案件。四是加强环境执法。2013年,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34420多人次、检查企业12685家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461件,罚款2222.3万元;累计向金融部门通报企业环境违法信息244件,责令84家次环境违法企业在主流媒体登报承诺限期整改。
5.积极防范环境风险
一是不断完善环境应急管理机制。抓好应急预案编制和备案,市环保局环境应急预案已通过省厅备案,13个县(市、区)环保局通过市环保局备案;421家企业编制环境应急预案。二是加大环境风险源的摸底、排查,分等级动态管理。我市64家较大及以上环境风险企业,通过分类强化监管,积极排查消除隐患,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按规范要求建设完善各项防控措施。三是进一步完善应急事故响应处置机制。市环保局与市消防支队、市水利局和福建湄洲湾氯碱化工有限公司等单位签订应急联动保障协议,增强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6.扎实抓好重金属、危险废物管理和大气污染防治
一是扎实推进《泉州市重金属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实施方案》,年初下达的20项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项目全部完成。二是着力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严格规范涉重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与转移,严把废物进口审批关。全年共审批转移危险废物申请146件,申请转移34630.3吨;初审进口可利用废物申请28件,申请进口926300吨。三是编制《泉州市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十二五”规划2013~2015年实施方案》,完成我市“全国第一次生产化学品”有关情况调查。四是积极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国十条”,印发实施《泉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及2013年度实施方案》,顺利完成德化鑫阳矿业等23个年度计划重点整治项目。
(二) 环境应急能力建设
1. 初步完成我市首批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的筹建工作,选定泉州市防汛仓库、金鸡拦河闸管理处、山美水库管理处、石壁水库管理处、福建湄洲湾氯碱工业有限公司等5处作为建设地点,并建立了环境应急物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保障体系。
2.对照《全国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标准》,自上而下地不断完善环境应急装备配置,配备完善应急监测和个人防护装备。
3.积极推进“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年”活动,完成市级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评估和备案工作。
(三) 环境监察能力建设
1.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稳步推进。市环境监察支队通过省环保厅组织的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国家二级标准达标复检,泉港、石狮、安溪、永春、德化等地通过相应等级的环境监察标准化复检,并在省环保厅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