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泉州市环境状况公报发布 “水气声”改善

发布时间: 2014-07-30 10:44:14  |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泉州市环保局  |  责任编辑: 魏博
关键词: 泉州 环境 环境状况 公报 水环境 大气环境 声环境 辐射环境 生态环境

 

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一) 概述

2013年,泉州市区空气质量状况总体良好,优良率达98.9%;惠安、安溪、永春和德化县城空气质量优,其余各县(市、区)均为良。全市降水pH均值为5.14,较2012年升高了0.09个pH单位;泉州市区及石狮、晋江、南安市区降尘年均值优于全省统一推荐标准。

(二)状况

1.环境空气质量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评价,泉州市区空气质量持续保持优良水平,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达二级标准,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年均浓度达一级标准;空气污染指数(API)年均值为61,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8.9%。其中,优级天数97天,良级天数264天,轻微污染天数4天。与2012年相比,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浓度基本持平,可吸入颗粒物浓度上升了23.7%;空气质量优良率同比下降0.6个百分点;优级天数同比减少70天,降幅达19.0%。

惠安、安溪、永春和德化县城空气质量达一级标准,空气质量优良率均为100%,与上年度持平。泉港、石狮、晋江、南安市区空气质量达二级水平,其中泉港区空气质量优良率99.2%,同比下降0.8个百分点;石狮市区优良率99.2%,同比上升1.1个百分点;晋江市区优良率95.3%,同比下降1.1个百分点;南安市区优良率100%,与上年度持平。

2.酸雨

全市降水pH值范围为3.59~7.48,均值为5.14,酸雨出现频率为45.7%,同比上升了3.1个百分点。泉港区属于重酸雨区,泉州市区属于中酸雨区,石狮、晋江市区和安溪县城属于轻酸雨区,南安市区、惠安、永春和德化县城属于非酸雨区。

声环境、固体废物状况

(一)概述

2013年全市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较好水平,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一般,道路交通声环境强度等级稳定在二级以上水平。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医疗废物处置率和泉州市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较高。

(二)状况

1.声环境

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

泉州市区昼间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达标率为100%,与2012年持平;夜间达标率为62.5%,较2012年上升12.5个百分点。石狮、南安市区的昼间、夜间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达标率均为100%,与2012年持平;晋江市区昼间达标率为83.3%,夜间达标率为33.3%,与2012年持平,超标主要集中在3类、4类功能区。

区域声环境质量

全市城市(县城)区域声环境质量均稳定在三级以上水平。其中泉州、石狮、南安市区和德化县城的区域声环境质量达二级水平(较好),其余的城市(县城)均为三级水平(一般)。与2012年相比,石狮市区区域声环境质量由三级(一般)升为二级(较好),惠安县城由二级(较好)降为三级(一般),其余城市(城区)基本持平。

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

全市城市(县城)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均稳定在二级以上水平。其中,晋江、南安市区、安溪、永春、德化县城和泉港区的噪声强度等级均达一级水平(好),泉州、石狮市区和惠安县城达二级水平(较好)。与2012年相比,石狮市区和惠安县城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等级由一级(好)降为二级(较好),其余城市(城区)基本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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