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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法制与信访 确保环境安全,健全环境预警应急机制,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保证环境污染案件事故零发生。全市未发生因企业违法排污造成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针对群众反映的环境热点问题,高度重视,按照程序进行处理,不留后遗症,切实站在民生高度解决污染问题,真正落实党和政府关注民生、解决民生的政策决定。
严格实行信访责任制,拓宽环保举报渠道,认真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全年共接待来访36件,其中受理省厅交办件15件,市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交办件4件,市长热线17件,来访19批29人次,均及时受理和办理,及时反馈,案件办结率100%。全年未发生因环境问题越级上访、集体上访、赴京赴省越级上访、恶性事件群众上访等事件,为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加强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强化项目建设期监管和试生产前核查,严格限制涉及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重要生态功能区的项目;严格控制高能耗、高物耗、污染物排放量大的项目审批;继续坚持“四个不批,三个严格”,对于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一律不批;对于环境污染严重,产品质量低劣,高能耗、高物耗、高水耗,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的项目,一律不批;对于环境质量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没有总量指标的项目,一律不批;对于位于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的项目,一律不批。
严格按照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把总量减排作为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按照我省主要污染物预支增量核定要求,所有建设项目审批前,全部通过主要污染物预支增量核定。全年共审批各类环评文件共计275件,其中环境影响报告书12件,环境影响报告表143件,环境影响登记表120件。
创新和提升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管和验收工作。创新监管机制,由单一监管向综合监管转变,实现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和后督查相结合。全年受理并完成验收项目51个,其中批报告书类4个,市批报告表类31个,登记表类16个。
生态环境保护 严格淇河水资源保护。在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禁止新上任何污染项目;争取国家水质良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资金2200万元,用于盘石头水库至寒波洞饮用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从源头控制淇河污染。据监测,我市淇河水质指标常年达到国家地表水Ⅰ、Ⅱ类标准,为全省最清洁的河流之一。
积极推进农村环保工作。大力开展生态创建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创建完成省级生态乡镇2个,省级生态村12个,市级生态村16个;扎实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淇县新型农村社区示范区项目通过验收,总投资1100万元,包括5个子项目,分别为淇县桥盟街道办阳光社区、淇县灵山街道办风情小镇社区、淇县西岗镇臧口村养殖小区、淇县高村镇镇区、淇县庙口镇老庄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程。
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40家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建设了畜禽粪便污染防治设施,达到了养殖废水零排放、粪便综合利用的要求,保障了农业源污染减排的顺利实现。
辐射环境管理 全市应用放射源单位21家,共计125枚源,其中Ⅰ类源1枚、Ⅱ类源2枚、Ⅳ类源68枚、Ⅴ类源54枚;全市共有射线装置使用单位71家,共计射线装置125台,其中Ⅱ类射线装置17台,Ⅲ类射线装置108台,全部处于受控状态。
2013年,我市共转入19枚放射源,其中9枚Ⅳ类源,10枚Ⅴ类源,新转放射源均在我市核技术利用监管系统上同步备案;新产生废旧放射源5枚,已全部送贮,送贮率达到100%。
清洁生产审核 对全市8家企业进行了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通过技术升级改造、设备更新等措施,达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目的,有效促进了节能减排工作开展,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