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鹤壁市环境状况公报发布 污染物总量减排

发布时间: 2014-07-25 14:00:04  |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鹤壁市环保局  |  责任编辑: 王虔
关键词: 鹤壁市 环境 环境状况 公报 水环境 大气环境 声环境 辐射环境 生态环境

大气环境质量

2013年我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的首要污染因子由上年的二氧化硫转变为可吸入颗粒物。全市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99天,优、良天数的比例为81.9%,较2012年下降了9.1个百分点。

二氧化硫  全市二氧化硫年均值浓度为0.046毫克/立方米,年均值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与2012年相比,全市年均值由0.064毫克/立方米下降到0.046毫克/立方米,下降了28.1%。

二氧化氮  全市二氧化氮年均值浓度为0.038毫克/立方米,年均值达到国家一级标准。与2012年相比,全市年均值由0.036毫克/立方米上升到0.038毫克/立方米,上升了5.6%。

可吸入颗粒物  全市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浓度为0.110毫克/立方米,年均值达到国家三级标准。与2012年相比,年均值由2012年的0.094毫克/立方米上升到2013年的0.110毫克/立方米,上升了17.0%。

大气降水  全市没有发生酸雨,与2012年相比大气pH值年均值由6.77变为6.76,下降了0.01个单位。酸雨发生率为0%,与2012年相比无变化。

声环境质量

城市建成区噪声  市区建成区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48.1分贝(A),满足《“十一五”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指标实施细则》中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56 分贝(A)的要求,声环境质量评价级别为好,平均等效声级较2012年下降了3.8分贝(A)。

功能区噪声  功能区噪声监测结果显示,按照《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2008)评价,所监测的四类功能区的噪声中存在程度不同的超标现象。全市城市功能区噪声测点达标率为87.5%,较2012年下降了3.1个百分点。

道路交通噪声  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昼夜平均等效声级为59.3分贝(A),声环境质量为好,与2012年持平。满足GB3096-2008中所规定的70分贝(A)的标准要求及《“十一五”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指标实施细则》中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平均值≤68分贝(A)的满分要求。

辐射环境质量

电离辐射环境质量  全市电离辐射环境γ空气吸收剂量率连续监测结果在96.01~115.02纳戈瑞/小时之间,平均值为101.25纳戈瑞/小时。与全市天然放射性本底调查结果(47.6~175.0纳戈瑞/小时)相比,处在天然辐射本底正常波动范围内。

电磁辐射环境质量  全市综合电场强度连续监测结果在0.37~1.02伏/米之间,平均值为0.57伏/米;功率密度范围在0.04~0.28微瓦/平方厘米之间,平均值为0.09微瓦/平方厘米。满足《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88)规定的公众照射导出限值12伏/米和40微瓦/平方厘米的要求,电磁辐射环境质量状况良好,环境电磁辐射水平低于国家标准规定的公众限值。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