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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措施与行动
一是成功创建并命名了375个市级生态村,获得了8个自治区级生态乡镇、24个自治区级生态村和2个国家级生态村的命名;二是努力争取获得广西生态引导资金7个项目共计330万元,涉及市本级及6个县的有机种植及畜禽养殖等项目,资金数额及项目数额均居全区地市前列;三是积极开展2012年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的全面验收和2013年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2013年桂林市农村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共计235个,项目资金2.05亿元,直接受益人口约582875人。四是成功承办13个地市环保局、100多个县环保局和乡镇领导参加的全区生态村创建及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现场会,得到了自治区环保厅的高度评价:桂林生态创建工作走在全区前列,起到了全区生态创建的模范带头作用。
六、固体废物
1.状况
(1)工业固体废物
桂林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210.39万吨,综合利用量为185.99万吨,处置量为1.46万吨,综合利用率为88.4%。
(2)生活垃圾
桂林市市区生活垃圾产生量为31.42万吨,清运率为100%,无害化处理率100%。
(3)危险废物
桂林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为0.098万吨,综合利用量为0.094万吨,处置量为0.0038万吨,综合利用率为95.9%。
医疗危险废物收处量为0.25万吨,安全处置率为100%。
2.措施与行动
(1)以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为发展方向,对工业危险废物的处置与管理日趋规范。
(2)市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行正常。市区有小型垃圾运转站14个、临时垃圾收运站7个,机动运输车辆145辆,非机动车辆1500辆。环卫系统对城区住户、单位采取上门收集垃圾方式,每天收集一次,垃圾收运达到日产日清。
(3)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了对医疗废物的集中处置及监管工作,要求各医疗机构将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进行更规范的归类,基本做到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完全分开。
七、辐射安全管理
桂林市放射源被广泛应用于工业、医疗、通讯、科研等领域。放射源核素主要有Cs137、Co60、Pm 147、Ir192、Pu238、Yc99、I131、I125、Sr89、Sm153等。
2013年,全市涉源单位23家,密封放射源共计130枚,主要分布在辐照、水泥、医疗、科研、造纸等行业,用于辐照中心有消毒、灭菌以及基因变异等功能,水泥行业的料位计、医疗行业的治疗仪、造纸行业的测厚仪以及科学研究等。放射源环境安全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为加大对桂林市放射源的管理力度,保障放射源的环境安全,桂林市环保局强化对桂林市涉及核与辐射安全的单位日常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和要求,规范安全与防护措施,最大限度降低核辐射对公众、社会和环境的影响。督促完成桂林鲁山建材联合有限责任公司6枚、灌阳县水泥厂1枚、灌阳县黄关水泥厂1枚、全州湘塔水泥有限责任公司2枚、桂林兴安金渠水泥有限公司1枚铯-137、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八一医院1枚锗-68废放射源收贮工作。2013年度,桂林市没有发生放射源丢失和核辐射安全事故。
八、环境管理
1.法制建设
为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主渠道作用,落实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初发阶段和行政程序中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桂林市环保局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加强了行政复议机构建设,明确了具体职责,配备专职人员,落实行政复议办案场所和必要的办案设备及经费。在桂林环保网上公布环境行政复议受理范围及办理程序。
6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实施《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组织召开了全市环保系统干部“学法用法,预防犯罪”培训班,认真学习《解释》的规定、新旧司法解释的对照,要求全体执法人员要学法、知法、懂法,防止触犯环境监管失职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