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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措施与行动
2013年,全市共投入16017.6万元资金用于工业废气污染项目治理。
2013年继续巩固已建成的烟尘控制区,已建成的69.60平方千米烟尘控制区内的锅炉、窑炉、茶炉达标率均达到大气功能区划的标准,复测率100%。经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10%的在用锅炉、窑炉、茶炉随机抽测,烟气黑度、烟尘浓度抽测达标率均为100%。2013年,桂林市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到100%。
2013年上报市政府,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成立了桂林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全面推进建立桂林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的工作机制,采取有效防治措施,控制减少三级以上空气污染天数。
四、声环境
1.状况
(1)市区
●噪声功能区定期监测:4类区夜间超标,其他功能区均达标。夜间超标率25.0%,最大超标8.1分贝。与上年相比,除2类区昼间和夜间、4类区夜间噪声有所上升外,其他功能区噪声均有所下降。
●区域环境噪声监测: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昼间53.9分贝,按HJ640-2012《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等级划分属于二级;夜间46.4分贝,按HJ640-2012《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等级划分,属于三级;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与上年持平。
昼间、夜间噪声源构成比中生活噪声均占首位,声源强度施工噪声占首位。
●交通干线噪声监测:交通干线昼间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9.5分贝,按HJ640-2012《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等级划分属于二级;夜间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6.4分贝,属于五级。与上年相比,昼间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上升1.5分贝。
(2)各县
阳朔、临桂、全州、兴安、永福、灵川、灌阳、龙胜、资源、平乐、荔浦、恭城12个辖县县城进行了噪声功能区定期监测,12个县各功能区监测结果均低于国家标准。
2.措施与行动
通过加强管理和监督工作,桂林市2013年的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声环境功能区噪声得到有效的控制,声环境质量保持良好水平。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境噪声污染管理的规定,开展噪声达标区巩固建设工作,扩展调整噪声达标区范围,噪声达标区面积54.94平方千米,噪声达标区覆盖率占市区建成区面积63.5平方千米的86.52%。
五、生态环境
1.状况
桂林气候温暖,雨量充沛,利于动植物生长。区域内已知有高等植物2000多种,其中银杉、桫椤等为国家一级保护植物;陆生脊椎野生动物450多种,属国家一级保护的动物有黄腹角雉、金雕、白颈长尾雉、云豹、林麝、蟒蛇等。
桂林市已建立12个自然保护区,总面积427077公顷,占桂林国土面积的15.36%,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3处(猫儿山、花坪和千家洞),属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9处。
桂林矿产资源丰富,主要有赤铁矿、黄铁矿、褐铁矿、铅、锌、锡、钨、铝、铌、锰、滑石、重晶石、萤石、花岗岩、石灰石、大理石等40多种。
桂林有丰富的森林资源,森林覆盖率7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