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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全市共有113家企业通过重点企业清洁生产评估,48家企业通过重点企业清洁生产验收;对不按要求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开出全省第一笔罚单,处罚金额达到45万元。
(七)强化环境监督执法。
围绕环保中心工作,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组织涉重金属排放行业企业开展“回头看”,全面排查整治医药制造企业的环境污染问题,开展医疗废物专项整治,组织打击违法倾倒陶瓷废浆联合执法行动,开展大气环境质量专项督查;推行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明确监管要求,落实监管责任;加强重点污染源的日常监察执法,推行环境监察与环境监测联动制度和企业环境保护信用管理制度;落实“两高”司法解释,依法移送涉嫌环境犯罪的案件;跟进重点环境问题联合挂牌督办,加强重点难点环境信访案件处理工作,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环境问题;加强在线监控设备的日常监督检查,发挥在线自动监控设备的长效监管作用;强化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依法征收排污费;会同公安部门制定并组织实施违法处置工业固体废物有奖举报工作,鼓励公众参与环保监督,严厉打击违法处置工业固体废物行为;主动公开环境监管信息,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
据统计,2013年全市共出动环境监察人员53046人次,现场检查企业28694厂次,立案处理企业794宗,罚款金额达2705.73万元;全市环保系统共受理环境信访案件共11811件,同比上升22.29%,已处理环境信访案件11724件,处理率为99.26%;全市排污费征收达9773.21万元。
(八)全力推进总量减排、生态市创建、创模复核三大任务。
印发《佛山市2013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明确列出年度减排的150个重点工程项目,并着手推进。组织编制《佛山市“十二五”总量减排中期评估报告》,深入剖析全市及各区减排工作存在的问题,确保总量减排完成任务。强化督查力度,重点对污水厂及配套管网完善、脱硝工程建设、减排设施运行、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项目进展实施督查督办。开展减排预警机制,及时对减排工作滞后、有可能影响全年减排目标完成的地区和单位实施预警。2013年,全市纳入减排计划的重点项目全部完成,项目涉及城镇生活污水厂建设及管网完善、工业废水深度治理及回用、涉水行业结构关停、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工业锅炉窑炉关停和新建脱硝设施、天然气清洁能源替代、火电(含热电联供)企业取消脱硫旁路及新建脱硝设施。
深入推进生态市创建工作, 全面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试点。一是刘悦伦市长代表市政府与各区政府及市直重点责任单位签订了《佛山市生态市建设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书》,明确落实生态市建设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责任和重点任务。二是建立技术规范,分批推进省级生态区申报工作。已推荐南海、顺德和高明区申报省级生态区。三是借助生态示范创建,推进城市环保向农村辐射,鼓励支持实力强、条件好的镇(街道)、村开展国家级和省级生态示范创建工作。全市已有19个镇(街道)建成国家级生态乡镇,2个镇(街道)建成广东省生态乡镇,有1个国家级生态村,33个省级生态村。四是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组织编制《佛山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重点围绕农村供水、分散式污水处理试点、农村生活垃圾收运、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等开展工作。设立佛山市农村环境保护专项奖励资金,实行“以奖促治”,推进农村环保重点项目建设。
抓好模范城市复核各项工作。对五区15个重点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开展“一企一档”资料整理工作,进行资料审核及现场检查,完成548家企业资料复审工作,对388家企业开展现场审核作。
(九)推进环保能力建设。
加强环境监察能力建设。逐步完善人员配置、规范制度、执法装备、业务用房等,通过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复检验收。
加强辐射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组织开发完成放射源数字管理系统,对企事业单位放射源实行24小时在线监控管理,确保放射源使用和贮存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