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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日照时数。全市平均日照时数2360.9小时,同比增加28.2小时。各区市年日照时数在2199.9小时—2519.9小时之间。全市各月日照时数中1、2、5、6、7和9月较常年偏少,其他各月较常年偏多。
4.气象灾害。全年市区降雪14天,出现在1—4月和12月;大雾68天,同比增加13天;暴雨7次、寒潮2次,同时伴有大风天气。
措施与行动
1.做好决策气象服务
完成“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和清除海上油污、城阳三标山和崂山森林火灾、黄岛区仓库火灾的气象应急服务。启动世园会气象服务。
2.人工增雨防雹
做好市办实事人工增雨防雹工作,完善人工影响天气业务管理系统,推进常态化飞机增雨作业,优化作业网络布局,加强作业点标准化建设,提高对高效经济作物和其他农业关键服务区冰雹等灾害的防控能力,新建8个标准化人影作业点,组织各类人影作业374门次,提高人工影响天气防灾减灾服务水平。
环境监督管理
1.环境法制建设
全面落实《关于加强“十二五”依法行政工作的实施意见》,启动《青岛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工作,配合《胶州湾保护条例》立法工作。加强执法监督,完善行政处罚网络运行、定期通报、案卷评查和年终评议考核等制度,提升环境行政执法效能。
2.环境执法监督
建立全市4大片区、11个主体网格和52个单元网格的三级网格化监管体系,实施“全过程、全方位、全覆盖”的网格化执法监管新模式,综合运用突击检查、错时检查、联合执法、独立调查、专项行动等方式,提高整体执法效能。开展常态化环保专项行动,查处环境违法行为790起,罚款1491万元,下达限期整改等行政命令506起。开展环保执法大会战,公开通报了20个典型案例,公布环保不达标企业51家次,有效遏制了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全市审批建设项目3499个,对3475个建设项目进行了环保竣工验收。积极推进董家口港区、青岛市综合运输体、中德生态园、青岛港30万吨油码头、青连铁路等重大项目的环评工作,为重点企业提供“大企业直通车服务”。
3.环境应急管理
印发实施《青岛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青岛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开展大气重污染应急演练、拉动式桌面推演等情景式应急演练4次,获得全省环境应急暨监察监测技术比武一等奖。开展52家涉重金属企业污染综合防治工作,促进电镀集中区整合,完成高汞催化剂淘汰工作,实施107家生产化学品单位和375家涉氨、涉氯企业重点监管。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全年共处置环境安全事故8起。妥善处置“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引发的环境问题,对事发地周边空气质量和海水水质进行连续监测;布设围油栏,控制原油入海扩散;对产生的危险废物及时收集、清理、处置,防范二次污染。
4.环境保护国际合作与交流
健全消耗臭氧层物质履约管理机制,完成地方消耗臭氧层物质淘汰履约能力建设一期项目。参加“东亚经济交流推进机构第八届环境分会”,开展中日韩会员城市“降低环境负荷对策”环保主题交流活动。“第18次中韩环境合作联委会会议”在青岛召开。启动“建立中韩环境技术与产业合作信息交流平台合作研究”项目前期工作。
5.环境信访
环保系统开展领导定期接访、包案下访、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活动,升级改造12369环保热线和信访处理平台。通过行风在线、民生在线、网络问政、局长信箱等渠道共立案处理群众投诉6079件,处理率100%,处结率99.9%。办理环保方面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46件,满意率100%。开展环保服务进社区活动,督促信访量大、油烟噪声扰民严重的餐饮业和噪声产生单位进行治理,完成44个项目油烟噪声治理工作。
6.环境宣传教育
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宣传报道,全年各级新闻媒体共刊发环保稿件2125篇。刊发“六.五”世界环境日环保专刊,开展“六.五”主题广场宣传、环保公众开放月、电磁辐射专题宣传活动。组织媒体记者开展5次青岛环保世纪行活动,对环境执法、秸秆禁烧、油气回收、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等工作进行集中、深入的采访。开展全市中小学和驻青高校学生环保绘画(漫画)、摄影比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