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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环境
状况
1.地表水
向市区供水的崂山水库、棘洪滩水库等8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全市主要河流水质保持良好水平,30条主要河流61个监测断面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72.1%。大沽河干流4个省控断面水质全部达标。22条重点污染控制河流水质总体有所改善,化学需氧量、氨氮平均浓度同比分别下降3.8%、4.6%,其中李村河、昌乐河、镰湾河等部分过城河道由于截污不完善等原因,水质仍然较差。
2.近岸海域
青岛近岸海域水质状况总体良好。胶州湾外黄海海域水质保持优良,所有监测点位水质均达到或好于二类海水水质标准。胶州湾水质相对稳定,达到或好于二类海水水质标准的海域面积比例为58.7%,同比升高5.8个百分点,主要超标污染物为无机氮,主要污染区域为胶州湾东北部、西北部海域。
3.废水排放
全市废水排放总量47177万吨,比上年增加4380万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总量10661万吨,城镇生活污水排放总量36501万吨。主要废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分别为14.42万吨和1.22万吨,分别比上年下降3.45%和2.79%。
工业废水中化学需氧量为0.83万吨,与上年持平;氨氮排放量为0.073万吨,比上年下降2.67%。城镇生活污水中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分别为2.48万吨和0.61万吨,分别比上年下降1.59%和1.61%。农业源(含种植业、水产养殖业、畜禽养殖业)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分别为11.09万吨和0.54万吨,分别比上年下降4.15%和3.57%。
措施与行动
1.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推进《大沽河流域环境保护规划》实施,建设村镇污水收集与处理项目20项,增加污水处理能力0.7万吨/日,增加排水管网103千米,增加畜禽养殖示范项目30家,全面消除了干流两侧工业企业排污口。在大沽河流域确定21个水质监控监测断面,定期对河流水质进行分析评估。落实青岛市重点饮用水水源保护规划,推进规划重点项目实施,完成尹府水库一级保护区隔离、白沙河沿岸生态防护等16项水源保护工程建设。开展全市18处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工作。开展崂山水库上游及周边农家宴业户综合治理,查处关闭非法农家宴26家,建设污水支管网12千米,建设规范化粪池45家。
2.重点流域和近岸海域污染防治
制定实施《2013-2015年环胶州湾流域污染综合整治方案》,完成海泊河污水处理厂改扩建等17项污染综合整治项目和150处污水直排口整治工程,环湾区域新增排污管网135千米,增加污水集中处理能力9.5万吨/日。开展纺织染整行业集中整治,全面排查与评估全市纺织染整企业污染排放新标准执行情况,对未达标企业实施限期整治。开展重点流域专项执法整治和大沽河、墨水河联合执法行动,严查违法排污,推进河道污染综合整治。
在墨水河流域综合实施生态补偿制、污染整治河长制、联动执法制和义务监督员制等制度,逐级落实辖区政府治污责任。强化河流监察监测管理,全年共查处墨水河流域违法排污行为100余起,关停“十五土小”企业26家,关停搬迁畜禽养殖户17家,增加截污干管45千米,消除污水直排口70余处,增加污水收集能力3万吨/日,墨水河干流水质主要污染物浓度比年初下降20%以上,流域环境状况显著改善。
声环境
状况
市区道路交通噪声昼、夜间平均等效声级分别为68.9、59.1分贝,市区区域环境噪声昼、夜间平均等效声级分别为57.5、50.2分贝。按照国家关于道路交通噪声强度等级划分规定,市区昼、夜间道路交通噪声强度均为二级,属较好水平。按照国家关于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总体水平等级划分规定,市区区域环境噪声总体水平昼间为三级,属一般水平,夜间为四级,属较差水平。夜间施工和物流交通噪声扰民问题比较突出。
四市道路交通和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范围分别为62.1~66.8 分贝和50.6~53.7 分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