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青岛市环境状况公报发布 做好人工增雨防雹

发布时间: 2014-07-14 11:13:38  |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青岛市环保局  |  责任编辑: 王虔
关键词: 青岛 11·22 环境 环境状况 公报 水环境 大气环境 声环境 辐射环境 生态环境

措施与行动

1.建筑施工噪声管理

加强全市建筑工地噪声污染防治规范化管理,落实建筑施工工地申报登记制度。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强化建筑工地夜间施工监管,推广降噪技术,着力解决夜间施工噪声扰民问题。加强市区地铁施工监督管理,督促企业合理安排施工工艺,降低对周边环境影响。

2.中高考期间噪声管理

继续开展“为考生送安静”活动,加强中高考期间噪声执法监管,开展市区内建筑工地、公共广场及娱乐场所等十类环境噪声污染专项检查,严厉查处环境噪声污染行为,营造良好的迎考环境。

固体废物

状况

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821.83万吨,综合利用量791.15万吨(包括综合利用往年贮存12.13万吨),综合利用率94.9%,主要种类为冶炼废渣、粉煤灰、尾矿、炉渣等。全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3.24万吨,主要有废矿物油、废酸、废碱等,全部进行贮存、综合利用和处置。全市医疗废物产生量4671.97吨,全部进行无害化焚烧处置。全市生活垃圾清运量212.37万吨,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置。

措施与行动

1.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及综合利用

进一步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和资源化利用工作,推动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处置。将钢渣、粉煤灰用于铺设路基和生产建材,电石泥用于碱厂纯碱生产工艺,白泥用于烟气脱硫和生产水产养殖清洁剂等,推动城市污泥生产生物质燃料应用。

2.危险废物与医疗废物监督管理

深入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加强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处置利用单位的监管,依法落实警示标识、应急预案、经营许可证和转移联单等各项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全年审核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4718份,危险废物均得到安全转移、利用或处置。加强对医疗废物收集运输和处置的环境监管,确保医疗废物全部得到安全处置。

辐射环境

状况

全市电离辐射环境保持在天然本底水平,所有监测点位均未发现放射性污染。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大气气溶胶和沉降物中总α、总β含量均属正常水平;地表水、近岸海域海水、生物和土壤样品放射性含量仍保持在天然本底水平;主要饮用水水源地崂山水库、棘洪滩水库总α、总β放射性水平均满足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

电磁辐射环境总体状况良好,住宅区、商业区、工业区、交通干线监测点综合电场强度均符合《电磁辐射防护规定》公众照射导出限值要求。

措施与行动

1.辐射安全许可

受省环保厅委托,我市对Ⅳ类、Ⅴ类放射源和Ⅲ类射线装置的辐射工作单位实施辐射安全许可,全年办理审批、变更、延续、注销和补发辐射安全许可证71家,全市共有持证辐射工作单位449家,持证率为100%。不断完善辐射安全监管系统数据库信息,实现放射性同位素转让与备案、异地使用审批与备案、废旧放射源送贮与备案的系统化管理。

2.辐射环境安全监管

加强全市辐射环境安全监督管理,严格落实现场核查制度。开展全市所有Ⅰ类、Ⅱ类、Ⅲ类放射源应用单位季检和Ⅳ类、Ⅴ类放射源应用单位抽检工作。在用放射源实施24小时自我监控,全市在用放射源均处安全受控状态。开展全市辐射环境事故应急演练,举办4期各类辐射岗位人员培训班,确保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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