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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期间,周生贤出席了重庆市环保局干部大会,就进一步做好环保工作,坚决向污染宣战作了重要讲话。周生贤指出,党中央、国务院发出的坚决向污染宣战的号召,体现了我们党和国家对治理污染紧迫性和艰巨性的清醒认识,彰显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宗旨情怀和强烈的责任担当精神,表明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坚定意志和坚强决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积极响应和践行党中央、国务院发出的向污染宣战的号召,着力建立和完善四大体系:
一是以积极探索环保新路为实践主体,进一步丰富环境保护的理论体系。这是我们向污染宣战的行动指南。习近平总书记有关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一系列重要讲话,为积极探索环保新路指明了方向,丰富了内涵。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要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脱离环境保护搞经济发展是“竭泽而渔”,离开经济发展抓环境保护是“缘木求鱼”。决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去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用生态文明的理念来看环境问题,其本质是经济结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问题。要从宏观战略层面切入,搞好顶层设计,从生产、流通、分配、消费的再生产全过程入手,制定和完善环境经济政策,形成激励与约束并举的环境保护长效机制,探索走出一条环境保护新路。既要借鉴西方发达国家治理污染的经验教训,又要结合我国国情和发展阶段,改革创新,用新理念新思路新方法来进行综合治理,发挥体制和制度优势,尽量缩短污染治理进程,努力改善环境质量,造福全体人民。
二是以修改《环境保护法》为龙头,形成有力保护生态环境的法律法规体系。这是我们向污染宣战的有力武器。《环境保护法》是环境领域内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修订草案)》在环境保护基本理念、公众参与、法律责任等方面都作出了重要修改,提出了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全新表述,体现了保护优先的方针,完善了监测预警、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和风险评估、环境影响评价等制度,加大了惩罚力度,为进一步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要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切实宣传好贯彻好实施好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加快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土壤环境保护等法律的制修订,全面推进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和环境标准建设。
三是以深化生态环保体制改革为契机,建立严格监管所有污染物的环境保护组织制度体系。这是我们向污染宣战的组织保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生态环保领域改革的主攻方向和着力点是建立和完善严格的污染防治监管体制,严格的生态保护监管体制,严格的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体制,严格的环境影响评价体制,严格的环境执法体制,以及严格的环境监测预警体制。通过体制创新,建立统一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对工业点源、农业面源、交通移动源等全部污染源排放的所有污染物,对大气、土壤、地表水、地下水和海洋等所有纳污介质,实行统一监管;切实加强对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执行国家环境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监督,纠正其执行不到位,以及地方政府对环境保护的不当干预行为。加强环境监察队伍建设,强化环境监督执法,推进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等执法机制创新,严厉打击企业违法排污现象。
四是以重点工作为抓手,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构建改善环境质量的工作体系。这是我们向污染宣战的重大举措,也是环保工作的主战场。要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雾霾频发的特大城市和区域为重点,以PM2.5和PM10治理为突破口,抓住产业结构、能源效率、尾气排放和扬尘等关键环节,健全政府、企业、公众共同参与新机制,实行区域联防联控,在大气污染防治上下大力、出真招、见实效。要抓紧编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土壤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行动计划》,争取尽早实施。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用好环境执法和信息公开两个手段,强化环境执法监管,保持执法检查高压态势,全面推进环境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环境质量监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违法案件及查处等方面的环境信息,努力满足公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周生贤还充分肯定了重庆市环保工作取得的成绩。他指出,重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工作体制机制创新亮点多,污染减排进展顺利,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大,环境管理体系和能力得到加强。
周生贤表示,将从六个方面对重庆环保工作予以支持:一是全力支持大气污染防治,从政策、资金、技术层面予以支持;二是全力支持水污染防治,重点支持重庆抓好三峡库区水污染防治、湖库治理与保护;三是全力支持土壤污染防治,重点支持重庆大足、巴南、秀山三个重点防控区的重金属治理;四是全力支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五是全力支持生态建设和保护,支持重庆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以及大巴山、阴条山、雪宝山等国家自然保护区建设;六是全力支持能力建设。将在环境监察执法、应急能力建设、区县业务用房等方面,对重庆市予以倾斜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