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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西藏自治区相关部门获悉,自2009年中央财政草原生态保护奖励补助资金实施以来,投入资金不断加大,截至去年底,西藏5年间共落实国家财政补偿资金64.35亿元用于草原生态保护奖励补助。
西藏作为全国草原生态保护奖励补助机制试点地区,目前已形成一套较为完善的管理机制,具体包括禁牧补助、草畜平衡奖励、牧草良种补助以及牧民生产资料补贴等。
记者了解到,西藏选择了牧业比重大、草场退化严重、草畜矛盾突出,同时草场承包经营责任制工作落实较好和生态地位高的5个纯牧业县、2个半农半牧县作为实施草原生态保护奖励机制的试点。
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是按照每年每亩6元的标准,对禁牧牧民给予禁牧补助;按照每年每亩1.5元的测算标准,对未超载的牧民给予草畜平衡奖励;按照每年每亩10元的标准,给予牧草良种补贴;按照每年每户500元的标准,对牧民生产用柴油、饲草料等生产资料给予补贴。
西藏是中国草原面积最大、类型最丰富的省份,全区现有天然草地12.3亿亩,占全区总面积的68%,占中国天然草地总面积的五分之一。(记者 刘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