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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西藏自治区林业厅获悉,自2004年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实施以来,投入资金不断加大,截至去年底,西藏共落实国家财政补偿资金44.46亿元用于重点生态公益林补偿。
据了解,2004年以来,国家先后将西藏的425.83万公顷国家级重点公益林和585.44万公顷地方公益林统一纳入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范围,使西藏享受中央财政补偿的公益林面积达到1011.27万公顷。
自治区林业厅厅长雷桂龙介绍,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项目范围涉及西藏7个地市区域内的主要江河源头、主要江河两岸以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使得这些地方的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并对周边气候、水资源、水质状况的改善起到良好作用。
全国第八次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结果显示,西藏的森林面积达1471.56万公顷,森林蓄积量为22.62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为11.98%。(刘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