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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杭州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将开幕。昨天,民建杭州市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其中,《关于杭州进一步细化应急预案应对雾霾的建议》引起广泛关注。
该集体提案认为,“治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虽然去年12月底,杭州正式出台了《杭州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试行)》,但“就目前而言,还存在具体实施难到位,预警机制不健全,应急预案需细化等问题。”
应急预案具体落实难
民建杭州市委会提出,在预案中到达I级(红色)响应时,其中“交通运输部门进一步加大公交运力保障”只是一条建议性条款,而“当日高峰被限行的2个车号的车辆,限行时间为6时至24时,限行范围不变”是强制性条款,那么,“一旦出现I级(红色)响应,公共交通如何来保障市民正常的工作出行难以落到实处。”
又如,预案多处提到“严格控制公务车使用”,市级行政单位车改试行多年,但是机关借用事业单位的车辆、事业单位租用车辆现象目前难以控制和杜绝。
再如,预案提到到达I级(红色)响应后,企事业单位根据情况可实行弹性工作制,但是没有强制性条款进行约束,很有可能会造成学校停课、学生放假,但是企事业单位照常上班,孩子无人照看的情况会普遍存在。
室外工作者也应及时停工或轮岗
为此,提案认为要制订具体细则,对应急预案切实有效地进行梳理和整改。
比如,对于室外工作者,应和学校等单位施行同时和同等级的避让,及时停工或实行轮岗,减少对健康的危害。
关于限行措施,货车高峰期应分优先级和普通级,视预案响应程度分类进行限制,在I级预案时应限制市区大型货车尤其是渣土运输车、与抢险无关工程特种车辆等的使用;外地大客车限制进入市区,定点换乘清洁能源车;公交公司的除市区正常班次营运外,其他商务用大型客车限行;临时驻车(除即下即走外)必须熄火。
再比如,对于控制公车使用,单位弹性工作制等条款制定具体细则,并严格执行。
应急机制也要分区域对待
提案认为,就杭州全市的范围而言,各区域的空气条件也不尽相同,以杭州为例,位于下沙的监测站点监测值明显高于其他监测点。对这些重点污染的区域目前还没有提前预警和提前应急的机制。
建议:“对于各区域特别是重点污染区域应实时预警,可在区域内实行区别性的应急措施,重污染区域提前应急。如污染较严重的下沙、余杭等地应根据实际的污染等级实行相应的举措。”
同时,雾霾天气的监测和预报是动态的过程,目前受设备和技术的限制,预警机制还比较滞后,特别是涉及到学校停课的通知,以及更大范围的停产、停工、限行等,往往会让公众措手不及而引发很多问题。
建议: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一是提高预报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完善各部门的联动预警机制,并把准确、科学的监测信息、空气污染情况和防护要点等尽早通过微信平台、短信提醒等动态方式告知每位市民。
面对越来越严重的雾霾天气,政府应引导广大市民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并做好日常应急防护工作。免费发放口罩和其他防护用品,同时应在公共室内场所安装大型空气净化装置,减少公共场所的室内空气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