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霾”成地方两会关键词:应先“治官”

2014年01月27日14:20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治霾 雾霾 地方两会 自贸区 生态文明 烟花爆竹 上海市政协 胡光 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吉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据新华社北京1月26日新媒体专电(记者曹典 许晓青 倪元锦)“如果空气不行了,发展的意义何在?”本月,地方两会在中国各地密集召开,可一些地方的代表委员却无奈地在“重重雾霾”中为未来发展建言献策。“治霾”也成为他们最为关注的焦点之一。

2013年,中国经历了数次大范围的雾霾天气,最严重的一次曾波及17个省份。“雾霾袭城”已不仅局限在工业集中、人口密集的华北、华东地区,包括西南边陲广西、中部省份湖北等在内的多个省份纷纷“沦陷”。

中国社科院日前发布的报告显示,近50年来中国雾霾天气呈增加趋势,且持续性霾过程增加显著。霾日数在珠三角和长三角增长最快。去年秋季以来,上海多次出现严重雾霾天气,屡陷重度污染。

在上海两会,“治霾”是仅次于“自贸区”的一大热词。今年政协上海市十二届二次会议收到的823件提案中,与大气污染治理、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的超过10%。

百余名上海市人大代表联名提出“从我做起,春节不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他们认为,无论雾霾的成因如何,春节不燃放烟花爆竹一定能减少人为因素对大气的污染。

上海市政协常委胡光则建议,党政机关应在污染天气带头大幅度减少公车使用;上海市政协委员、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院长吴范宏呼吁,雾霾治理首先应当信息透明,保障大众对大气环境监测数据以及科学应对方法的知情权,避免环境信息不透明造成的“信息霾”。

上海市市长杨雄表示,上海即将实施包括187项具体治理措施的“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并与江苏、浙江、安徽建立长三角地区的联防联控,在橙色和红色的重污染预警时,将采取限产、停产等措施。

作为雾霾的“重灾区”,在空气重污染蓝色预警中开幕的北京两会,首次将降低PM2.5纳入立法。本次会上表决通过的《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明确了对机动车数量和燃煤总量进行控制,严重污染空气者将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罚款金额“上不封顶”。

在钢铁、水泥产能过剩,因而污染较为严重的河北,当地两会上政府公布了一系列“减重”计划,确保今年压减1500万吨粗钢、1000万吨水泥、1500万吨煤,到2017年压减6000万吨钢铁、6000万吨水泥、4000万吨煤。

吉林省要求6月底前县级以上城市全部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4年底前,将实现PM2.5空气质量新标准检测工作市级全覆盖,并推动《吉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出台。

山东省政协共收到十余件关于治理大气污染的提案,几乎各个界别的小组讨论都会涉及此话题。辽宁省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专门举行了防治大气污染专题协商会。在湖北,雾霾不仅是代表委员们的热议话题,也首次出现在湖北省的政府工作报告中。

就连森林覆盖率达60%、曾是“环境优等生”的西南边陲广西,“霾之困”也令代表委员忧心忡忡。广西政协委员、自治区监察厅副厅长江红兵介绍,2013年南宁市污染天数达92天,占全年天数的25.2%,为此他专门提交了关于治理南宁市大气污染的提案。

“要破除某些官员慢慢治理的思想,不能以西方治理历经几十年作为借口。”北京市人大代表王金南说,治污先治官,需要继续降低GDP考核权重,“治理环境污染时不我待”。

(参与采写记者:张建、管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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