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调整

2014年01月23日11:05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节能产品 政府采购

据新华社北京1月22日电(记者 高立 韩洁)记者22日从财政部获悉,为加大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工作力度,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对已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第十五期节能清单已印发各部门。

根据两部门发布的《关于调整公布第十五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调整后的节能清单中的计算机设备(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输入输出设备(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生活用电器(空调机、电热水器)、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和高压钠灯)、电视设备、便器、水嘴等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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