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知情权被漠视 多地抵制垃圾焚烧

2014年01月09日14:49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垃圾焚烧 十二五规划 生活垃圾 无害化处理 公众环境维权 教授刘阳生 白良成 广州花都区 北京六里屯 

垃圾焚烧似乎陷入一个解不开的死结。一边是“十二五”规划提出,2015年,全国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能力中,垃圾焚烧要占到35%以上的比例,这也是我国第一次在五年规划中提到垃圾焚烧目标;一边是老百姓对自己周边要建的垃圾焚烧厂,大多采取拒绝到底的态度。

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刘阳生见证了过去近10年间,全国多个垃圾焚烧项目被当地老百姓抵制的过程,从北京六里屯,到广东番禺、广州花都,哪一个都算得上当年最著名的公众环境维权事件。

而在他看来,老百姓反对垃圾焚烧,既有对垃圾焚烧危害的担忧,但更重要的是,一些城市在上马垃圾焚烧项目时,透明度不够,公众知情权被漠视,更谈不上参与。

2012年曾对多家垃圾焚烧厂做过调研的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顾问总工白良成则认为,单纯讲技术,现有的处理工艺能将垃圾焚烧产生的有害物质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但很多时候,管理上的漏洞可能导致处理垃圾的过程变成对环境的二次污染。最典型的就是垃圾储运过程中的恶臭问题。在他看来,要推进“十二五”规划中垃圾焚烧的目标,关键是通过清洁焚烧取得公众信任。

在环保部近日举行的专家研讨会上,多位业界专家都认为,既然“十二五”规划已经明确,焚烧是垃圾无害化处理的重要模式,那么地方政府还是应该通过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公众参与才广度,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化解公众对垃圾焚烧的“敌意”。

信任危机背后是信息不公开

刘阳生从来不避讳讲自己被“反烧派”困在广州花都区政府大楼的经历。

2013年年初,广州市计划在花都区建设垃圾焚烧项目,不料却两度因为备选地居民反对而搁浅,目前不得不第三次选址。

在刘阳生看来,广州市花都区垃圾焚烧项目数字受阻很关键的一个原因是,在地方政府宣布要建这个项目时,公众毫不知情。由于无法直接参与到包括选址、技术选型等项目的具体工作中,公众会因信息不对称对该项目产生不信任感。

而令公众更走向对立的是,政府各部门之间也常出现因缺乏有效沟通协调导致口径难统一、自相矛盾的问题。

在花都项目上的典型事件是,当花都区的一个部门意识到要通过推进公众参与项目环评获得更多支持时,另一个部门却突然公示垃圾焚烧项目具体开工的时间表,并表示要在2014年完工,政府部门间的信息矛盾,导致政府公信力受到质疑。

再加上,同属于广州市的李坑垃圾焚烧厂曾经在开始运营时出现了一系列问题,加剧了当地公众垃圾焚烧的负面印象。

刘阳生说,虽然李坑垃圾焚烧厂后来运行得不错,但由于前期已经在老百姓中留下了不好的印象,之后政府部门和专家再怎么说好,老百姓还是对垃圾焚烧厂的安全性持怀疑态度。

“反烧派”的过激行为不止出现在广州花都区,作为一名推进垃圾焚烧的专家,刘阳生这些年参与了很多垃圾焚烧厂的建设。他笃定地认为,但凡是老百姓反对得厉害的项目,基本都是前期规划中信息不透明,公众参与较少的项目,越是偷偷摸摸,老百姓越是不信任,越是认为不安全。

刘阳生的记忆中有很多类似的场景,尽管专家们能搬出一大堆科学数据证明垃圾焚烧的污染问题是可控的,面对老百姓的质疑,甚至是拍桌子骂娘,政府职能部门的官员真是无言以对,确实理亏。

管理漏洞导致公众怨声载道

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顾问总工白良成和他的团队曾走访了国内100多家垃圾焚烧厂,从学者角度,他认为,技术上已经完全可以控制垃圾焚烧过程中产生的烟气、飞灰、恶臭、渗滤液、噪声等问题,但前提是运营垃圾焚烧厂的企业要有较强的管理水平,不能因为管理出现的漏洞污染周边环境。

公众反对垃圾焚烧,最主要的是担心焚烧过程中产生的二噁英。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固体所副所长黄启飞也承认,不管怎么说,按照豚鼠的毒性当量倒推的话,二噁英的毒性的确是氰化钾的1000倍,但公众也不必过分担忧。

数据显示,2008年全国二噁英排放量约为6kg,而垃圾焚烧所占比例约为2.5%,相比铁矿石烧结、再生有色金属生产、炼钢生产与废弃物焚烧等行业,垃圾焚烧贡献有限。

而白良成对100多家垃圾焚烧厂的调查也表明,90%焚烧线二噁英的排放浓度都能达到欧盟的排放标准。

白良成说,本来说服公众建垃圾焚烧厂就不是很容易,如果由于管理问题造成对环境的影响,企业和政府的公信力就又会大打折扣,垃圾焚烧厂的运营管理亟待规范。

刘阳生也认为,老百姓不满的很多垃圾焚烧厂的问题其实就是管理不到位造成的,最典型的就是垃圾恶臭的问题,他自己就有过夜里被垃圾臭味熏醒的经历。

垃圾焚烧厂的恶臭一方面来自垃圾的储运管理不到位,另一方面是垃圾渗滤液的处理出了问题。相比二噁英的处理,恶臭的问题解决起来相对容易,但却让周围的百姓怨声载道。

白良成建议说,垃圾焚烧厂的运营企业应该明确,这类企业的定位应该是环境和社会效益排第一位,更重要的是要处理好周边的工作关系。

国内也有一些能跟周边公众和平相处的垃圾焚烧厂,很多企业的经验就是每年发布一本环境报告,让公众了解企业一年烧了多少垃圾,发了多少电,特别是环境指标到底达到什么程度,每个月的指标都有公布,让公众容易接受。

公众参与缺乏法律支撑

尽管刘阳生反复用自己亲历的多个案例来说明,垃圾焚烧厂建设、以及运行过程中,公众全过程参与的重要性,但也令他备感遗憾的是,其实我国还没有一套完整的公众参与的法规和细则。当要一个垃圾焚烧厂时,应该组织多大规模的公众参与,什么时候让公众开始介入,都没有统一的规范和要求。

刘阳生说,公众参与的力度,直接影响垃圾焚烧项目被认可的可能性。按照技术标准,垃圾焚烧厂与居民区应该有300米的防护距离,但在现实中,有的焚烧厂与居民区的距离低于300米,但由于公众参与度高,管理规范,大家都能相安无事。但有的焚烧厂,虽然距离居民区有1公里的距离,但由于公民知情权被漠视,管理又不到位,臭气熏天,老百姓自然要抵制。

刘阳生建议,市政部门应该对垃圾焚烧厂的建设制定公众参与的预案,细化公众参与的路径。

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岑超平则表示,针对公众关心的问题,可以引入公众监督。比如,在线监测,有的地方确实出现数据造假的现象。根源是企业的环境意识不高。这样的数据如何让公众相信?

岑超平建议,应引入第三方监管,加强公众参与,让更多的人到现场看看。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光靠环保部门监测站,难以全覆盖。

本报北京1月8日电 本报记者 刘世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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