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读
- 经济发展
- 社会发展
- 减贫救灾
- 法治中国
- 天下人物
- 发展报告
- 项目中心
|
原标题:小餐馆燃气瓶到底该放哪? 三个尴尬问题有待解决
尴尬二 餐饮建筑在前 规定执行在后
为什么在餐馆审批之初,相关部门没有考虑到燃气房安全的问题?
北青报记者调查了多家餐饮企业,均表示在开业前,消防等部门的审批并没有对气瓶间的设置做硬性的规定。
现行有关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的管理规定里——2006年《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国标和2007年《餐饮业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要求》北京市地标,都提到“存放气瓶的瓶库应靠建筑物外墙设置,设置在与建筑物外墙毗连的单层专用房间内”,但在执行这一明确规定之前,许多餐饮场所早已完成建筑设计,在没有严格审批的情况下,他们并没有为燃气间规划好用地和位置。他们的建筑早于这一规定的执行。
液化石油气专家也表示,“建筑在前,执行规定在后,让燃气瓶的存放成了历史问题。”记者采访通州被抽查的两家餐馆负责人时,他们都表示曾多次被安全检查,小问题都已改,但把气瓶间挪到外墙建气瓶专用房难度太大,还不能实现。
尴尬三 执法以提醒为主 基本不开罚单
既然燃气瓶的放置问题有着现实和政策上的尴尬,具体的执行也就没那么彻底。安监局执法大队相关负责人告诉北青报记者,因为建筑在前,规定在后,这很矛盾。现在让大量餐馆整改也很困难,只能通过一些办法去弥补,尽量去够那个规范。
北青报记者发现,对于餐饮企业燃气瓶摆放不合规范的问题,现场执法人员一般并不开出任何罚单,问及是否会被罚款,检查人员表示会再复查,复查期限按规定是七日,至于罚不罚,得再看。安监局工作人员表示,重点是有安全意识。
随队检查的液化石油气公司专家指出,餐馆的气瓶间设置有问题,还是相当危险的,很多不规范问题现在看似不出什么事故,一旦发生燃气泄漏,气体会在厨房内流窜,气体接触操作间的明火,事故后果就会非常严重。
对话
现在只能按照低标准要求
对话人:燃气安全检查组专家韩文进
北青报:执法部门检查时使用的规范是2006年发布的《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
这个国标里的规定是,瓶组间可设置在与建筑物外墙毗连的单层专用房间内。规定用的是“可”字,没有用“必须”等强制性规定的字眼,那是不是不用强制要求?
韩文进:这个用词确实比较委婉,但这些规定是标黑的,必须执行。我们在检查时也是作为强制要求。
北青报:但还是有大部分餐馆都没有做到这点,检查时我听到的也只是建议他们这么做。
韩文进:所以这就是下一步要具体再调整规范和执行的问题。现在只是要求他们达到最低的安全要求,保证门向外开,保证通风。
北青报:可是我们检查时看见餐馆也没有做到气瓶间的门向外开?
韩文进:这就是问题。
北青报:这会有哪些安全隐患?
韩文进:当然很严重。气体泄漏时,和房间连接就会流窜开来,尤其是气瓶间建在灶间旁边的会有很大危险。
北青报:但要求所有气瓶间都建在外面又有什么困难?
韩文进:很难一刀切,有条件的可以,但有些建到外面就属于违建了,要取得有关部门的同意。见习记者 林艳 制图/潘璠